所在地 : 内蒙古

重点学科 : 0 个

类别 : 综合

硕士点数 : 19 个

隶属 : 综合

博士点数 : 0 个

录取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并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方式。对填报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4.不限定男女比例,体检要求按国家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5.报考体育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男身高不低于170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其中音乐表演专业(空乘与礼仪安检)的考生,男身高175cm-185cm,女身高163cm-175cm;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男身高不低于155cm,女身高不低于150cm。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空乘与礼仪安检)无色盲、色弱。
6.蒙授体育考生报考我校汉授体育专业,要有较好的汉语水平,入学后不得转入蒙授体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
7.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学成绩汉授不低于90分,蒙授不低于60分;报考汉语言文学专业语文成绩不低于90分;报考英语专业(文理)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须加试口语且成绩合格;英语专业(蒙授)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文理)、对外汉语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文理)、对外汉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医学类专业(汉授)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8.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区内考生须达到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可兼报;区外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统一划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线,使用同一专业成绩,可兼报;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区内考生按声乐、器乐、键盘、作曲方向分别划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线,不可兼报,区外考生两专业使用同一专业成绩,可兼报。
9.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数=专业考试成绩×60% +文化课成绩×40%)。其中音乐表演专业(空乘与礼仪安检)获得我校或其它同类院校发放的空乘专业考试合格证(含体检合格),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要求达到我校或其它本科院校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0.少数民族预科班(心理学)招收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只招收呼伦贝尔市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自治旗的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及俄罗斯族考生。
11.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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