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2、我校依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然后依次录取参考志愿的考生。
3、报考我校考生对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我校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
收费标准:各专业的学费标准:3000—6000元/生/年,住宿收费:600—800元/生/年(皆以省物价厅审核的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