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二)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提前录取的军事、公安、警察院校栏内填报我院志愿;除上海、浙江、宁夏、云南、贵州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在录取前需进行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三)成绩达到我院在考生所在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以上,经面试、体检、政审符合条件者,根据专业要求,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全国第一批录取院校之前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录取;
(四)录取女生所占比例不超过总数的15%;
(五)我院所有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收。
按规定收取学费(本科:3500元 / 年)和住宿费(600元 /年)
奖学金设置
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等。同时,为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勤奋奖学金,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逐步建立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俭学为辅助手段,以奖学金为激励方式的全方位帮困助学保障体系。实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以来,学院的国家助学贷款始终保证了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都能获得贷款;通过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特困补助等形式的扶贫助困活动,使贫困生资助覆盖率达到100%;绿色通道保证了经济贫困新生入学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