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2、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对进档考生按考生志愿、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4、只对符合教育部有关加分、降分政策的加分、降分予以承认。
5、进档考生须在其投档批次的录取期限内与学院联系,并办理缴费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学院可不予录取。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2011年新生学杂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年
专业类别 |
学杂费标准 |
适用专业 |
学费 |
公寓
住宿费
|
代收费 |
总额 |
文史哲理类 |
10800 |
1200 |
1525 |
13525 |
汉语言文学、英语、德语、法语、日语 |
经法教管类 |
11000 |
1200 |
1525 |
13725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行政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学 |
工科类 |
11200 |
1200 |
1525 |
13925 |
微电子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环境工程 |
艺术与新闻传播类 |
其他专业 |
14000
|
1200 |
1525 |
16725 |
新闻学、广告学 |
表演专业(含美术) |
16000
|
1200 |
1525 |
18725 |
艺术设计、动画 |
备注:
1、学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2、住宿费:学校有普通宿舍和学生公寓两类,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年600元、1200元和1400元。入学时,学校先统一按1200元预收,新生报到后按实际住宿类型结算,多退少补。
3、代收费1525元/生:
(1)教材费,每人预收1000元,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体检费,每人45元;
(3)军训服装费,每人65元;
(4)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每人每年20元;
(5)生活用品,每套395元,根据自愿原则购买,学校代收后不愿购买的学生在入学报到一周后退还。
十、奖励与帮助措施:
1、目前学院设有学年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学校批准的其他对学生的奖学金等20余项。
2、学校设有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实行按劳计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