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浙江

重点学科 : 0 个

类别 : 财经

硕士点数 : 0 个

隶属 : 财经

博士点数 : 0 个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原则上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05%,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情况而定。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按满分150分制计算,部分本科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一)英语专业原则上要求100分(含)以上;

(二)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90分(含)以上。

第十七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根据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或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除英语、日语、法学、临床医学和护理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学生进校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如下:

(一)分类:

工商管理类——包含: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

经济学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专业。

中国语言文学类——包含:汉语言文学、秘书学专业。

机械类——包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

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专业。

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

化工与制药类——包含: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专业。

纺织类——包含: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工程专业。

(二)学生进校后的专业分流方式:

按类招生的学生在一年通识教育阶段完成后,根据《嘉兴学院南湖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和本人专业成绩及排名情况,在所属类别专业中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学校依据学生专业志愿和学生本人所在类别的专业分流成绩进行专业分流。同时,学校为了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会根据学校教学资源情况,从入学后的第一至第四学期,部分学生有机会自主选择专业,具体办法详见《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转专业(大类)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与嘉兴学院之间架构人才培养立交桥。即在第二学年,选拔不超过2%的品学特优学生转入嘉兴学院同类专业或相近专业就读。具体选拔办法见《嘉兴学院关于选拔南湖学院部分优秀学生到校本部学习的实施意见》。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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