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其他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建议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类专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考试合格成绩,认可统考的省份,在各省招生办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我院根据生源情况,个别专业可能适当划定专业分数线,再按合成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按合成分数排名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文化成绩进入计划的200%,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成分=文化课分数×0.4+专业课分数×0.6;其他专业合成分=文化课分数×0.6+专业课分数×0.4(吉林省美术类专业合成总分=文化课分数×0.6+专业课分数)。
3.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执行各省(市、区)招办规定的最高投档比例;
4.院校志愿:优先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如某个专业生源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总体计划仍有空额,则按志愿顺序,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
5.同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6.同分录取原则:艺术类考生排名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依次为专业、英语、语文(表演专业在专业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语文)。市场营销、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依次为数学、英语、语文。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学专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英语、数学。
7.执行各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8.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个别省份除外,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文、理招生计划)。文理兼招(不做文理科单独计划)的省份,投档后文理科考生分开排序录取。
9.专业下设两个以上(含)专业方向的,入学后根据学院相关规定选择。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 广播电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6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每生每年16000元;艺术与科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我院没有助学贷款,但是考生可依据我院录取通知书办理生源地贷款。同时我院已建立起完善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健康个性发展的激励机制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而又努力学习的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保障机制。激励机制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保障机制设有“阳光社团”特困学生组织,能够给我院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缓解学生生活压力。具体如下:
奖助学金项目
金额(元/生·年)
条件与程序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6000
持录取通知书到各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乡镇网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国家奖学金
8000
在二至四年级学生中评出,评定比例约为二至四年级学生数的0.2%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在二至四年级学生中评出,评定比例约为二至四年级学生数的4%
国家助学金
3000
在一至四年级学生中评出,评定比例约为二至四年级学生数的20%
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院长奖学金12000
在三、四年级特别优秀学生中评出5-10名。评定比例约为三四年级学生数0.1-0.2%
一等奖3000
在学院二至四年级学生中评出,比例为二至四年级学生数的1%
二等奖2000
在学院二至四年级学生中评出,比例为二至四年级学生数的3%
三等奖1000
在学院二至四年级学生中评出,比例为二至四年级学生数的6%
学院阳光励志奖学金
一等奖8000
二等奖5000
在二至四年级学生中评出,一等5名,二等10名,评选比例约为二至四年级学生数的0.2%。
学院阳光助学金
特等奖2000
一等奖1000
二等奖800
三等奖500
在学院阳光社学生中评出,特等奖学金比例为获奖总人数的10%,一等奖学金比例为获奖总人数的15%,二等奖学金比例为为获奖总人数的20%,三等奖学金比例为为获奖总人数的55%。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学院对特困生设有“阳光助学基金”。一等助学金2000元/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年,三等助学金800元/年。
2、学院设有勤工俭学岗位,能解决部分特困生的生活费用。
动画产业工作室 动画教授艺术、艺术设计、广告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摄影等6个专业,18个专业方向;在校生6099人,其中动画专业2939人,是我国目前以动画专业为主导学科、规模最大,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高等本科艺术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