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国际经济与贸易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健康,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中的体检标准;美术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二)一般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三)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①承认省艺术联考成绩及各省艺术类录取原则,对投档至我院的考生按照专业加试成绩+文化课成绩×60%=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②对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四)根据考生志愿情况和各专业资源情况与生源省招生办协商,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五)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六)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与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协商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7000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
专科专业: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学校实施“四位一体”的奖助体系:学校设有“奖、助、勤、缓”“四位一体”的奖励和助学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除有国家提供的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外,学校还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对品学兼优又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国家提供的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有国家提供的国家助学金(每学年最高3000元)外,学校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缓交学费等解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