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分数级差的确定以调档线上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一般在2分以内。
2、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B+。
3、在高考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或教育部政策规定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
4、报考英语、日语和俄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且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日语和俄语专业作为小语种放提前批录取。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瀚德实验班)和法学(瀚德实验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英语成绩不低于120分(150分制)。
5、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6、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
7、经我校考核认定的拟录取保送生及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含保送生)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8、与我校签订协议的艺术特长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所签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9、经我校考核合格的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10、经我校考核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11、运动训练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12、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在满足以下条件:投档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理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含专项成绩)不低于80分(100分制)的情况下,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3、为选拔职业信念坚定、乐教适教的优秀新生接受师范生免费教育,我校2013年招生将在个别省份(见省招办公布信息)实施“免费教育师范生入校选拔”试点:入学一个月内,经新生个人申请,学校专家组考核合格者即可转为免费教育师范生,其余新生作为非师范生在原录取专业学习。
14、按教育部等五部委办要求,我校2013年在部分省份投放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该计划全部纳入我校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
15、国防生的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国防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16、体检标准按我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制定的《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招生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奖学金设置
国家助学贷款为家庭贫困学生就读提供保障
■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实行的一种信用贷款。因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费用的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贷款申请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财政给予100% 补贴,毕业后利息及罚息由学生本人支付。贷款学生毕业后即开始按月偿还利息,毕业后两年内开始归还贷款本金,六年内还清。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可以申请延期还款,政府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上级部门)开具的关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原件,未满18岁者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复印件和监护人手写并签名的同意学生申请贷款的同意书,学校和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困难生资助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设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唐氏奖学金、教师奖助学金、新长城资助项目等13项。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促进学生自强自立。学生还可以享受政策性补贴,每人每月可得助学金60元。
●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费用的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申请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国银行经办。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及进行调整。贷款利息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100%由政府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及罚息由学生本人支付的方式。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向贷款人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的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填写完整并经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六年。借款人在毕业后就开始按月偿还利息,本金可在毕业后1至2年开始还款、6年内还清。借款人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可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展期期间的贴息按借款学生原所在学校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学科门类齐全、总体水平居全国高校前列
人才培养是高校工作的中心,学科、专业是人才培养的基础,雄厚的学科、专业实力则是高素质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保证。北京师范大学高度重视学科、专业建设,形成了学科综合、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新布局。
● 2002年8月,教育部和北京市政府签署了重点共建北师大的协议,北师大继北大、清华、复旦、南大等之后第10个被列入国家重点建设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行列。
● 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九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
● 拥有55个本科专业,15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8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点学科数居全国高校前列。
● 教育部首批授予的拥有自主设置本科专业权限的6所大学之一。
● 在2005 年本科专业排名中,地理信息系统、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心理学列全国第一,教育学、特殊教育、汉语言列全国第二,博物馆学、公共事业管理、舞蹈学列全国第三,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环境科学、应用心理学、统计学、哲学、俄语、音乐学、美术学等列全国前位。2004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结果,北京师范大学的教育学、心理学、系统科学3个一级学科名列第一,中国语言文学位居第二,艺术学、历史学名列第四,还有9个一级学科进入前10名。
● 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6 个,其中人文科学3个,社会科学6个,理科 6个,工科1个,重点学科总数及重点学科在学校学科中的比例均居全国高校前列。重点学科有: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理论物理、自然地理学、细胞生物学、生态学、系统理论、环境科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民俗学、教育学原理、教育史、比较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文艺学、中国古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