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上海市生源具体录取原则: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艺术类专业市统考(美术类)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本科录取资格线上,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遵循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原则,按(文化考试成绩÷文化原始满分×市统考专业原始满分×50%+市统考专业考试成绩×50%)的合成总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外省市生源以当地高招办规定的原则进行,无加试要求,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非艺术类专业:遵循各省市考试院投档原则,在其提供的投档范围内,根据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我校的投档分数线。对投档线上的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起,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所有专业无级差,同分考生文理科均按英语、数学、语文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