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辽宁

重点学科 : 0 个

类别 : 财经

硕士点数 : 0 个

隶属 : 财经

博士点数 : 0 个

六、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如无规定,将根据生源情况,调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外语语种要求:朝鲜语、英语、应用韩语(商务韩语方向)、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4、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

6、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7、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8、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

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1)普通类: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中职升高职、中职升本科:按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3)中师升本:按教师专业技能、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4)艺术类:按艺术类录取原则计算后综合分相同的,艺术(文)按专业课加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按专业课加试、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5)专升本:按专业综合课、外语、计算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专业按专业综合课、计算机、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9、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江西省、云南省使用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其余省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 (1)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30%+艺术专业考试成绩×70%综合计分排名。(2)音乐学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50%+艺术专业加考试成绩×50%综合计分排名。(3)无外语小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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