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

专业代码:020303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位

学制:4 年

开设院校:86 所

主干学科

保险学

开设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金融市场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管理学、保险学、经济法、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保险学原理、保险精算、财产保险原理与实务、人寿保险原理与实务社会保险、人寿与健康保险、财产和责任保险、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利息理论、寿险精算、非寿险精算、公司金融等。

专业概况

教学实践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保险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要求,具有保险学、保险业务与管理、金融投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能够从事商业性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运作与管理、保险监管等实际工作以及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保险人才。

培养要求

学生能力

1.系统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具有精算、保险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技能; 3.能将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应用于实践; 4.熟悉国家有关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应具有较强的交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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