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荟萃了众多的专家学者。有教授85名,副教授189名,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才3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11人,省级以上各种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命名80人次。建校近八十年来已为国家培养了6万余名高级药学、制药人才,他们遍布祖国各地,其中有很多已成为国内外知名的专家、教授、企业家和优秀领导者。
沈阳药科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学校。
1931年 诞生于中央苏区——江西瑞金,原为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调剂班;后随红军长征到达陕北
1941年 在延安命名为中国医科大学药科
1942年 独立为延安药科学校;解放战争时期迁校东北(佳木斯),命名为东北药科学校
1949年 迁校沈阳,合并了原国立沈阳医学院药学系,定名为东北药学院
1955年 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将浙江医学院药学系、山东医学院药学系、上海制药工业学校(1958年)并入我院
1956年 改称沈阳药学院
1994年 经国家批准,更名为沈阳药科大学。原属国家医药管理局领导,是全国两所综合性药科大学之一。根据2000年2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我校突出药学专业特色,以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药学人才为目标;以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广泛开展“以人为本”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加强就业市场需求和学生就业心理、就业状况、职业发展状况调研为手段;以培养学生择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和创业能力为切入点;以举办校内大型“双向选择大会”为主渠道、小型专场招聘会为辅助,拓展多种形式的就业途径与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全员意识”;努力创建“高效、创新”型的药学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为毕业生自主择业、顺利就业、勇于创业和良好的职业发展创造条件,实现 “巩固和提高就业质量,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就业工作目标。毕业生因其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受到广大用人单位的欢迎。多年来,我校毕业生一直供不应求,一次性就业率都在90%以上,毕业生就业情况在省内名列前茅,连年被评为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现有在校研究生2209名(博士415、硕士1794)、本科生5965名、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1919名、成人教育本专科生4500余名。
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1200元/学年/人,高职专科800元/学年/人,最终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
学生宿舍
食堂于2001年建成,共五层,有四部自动滚梯,能容纳7000人就餐,有各种风味菜肴,能满足学生们的饮食需要。
平均伙食标准
早 餐 1.50元-2.50元
午 餐 2.50元-6.00元
晚 餐 2.50元-6.00元
教育部创新药物研究与设计重点实验室1个,有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中药三级实验室、1个中药二级实验室,18个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