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北京

重点学科 : 4 个

类别 : 体育

硕士点数 : 10 个

隶属 : 体育

博士点数 : 3 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1033名,其中师资625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07名,博士生导师71人,硕士生导师227人,在国际国内各类体育组织任职人员231人次。

 北京体育大学创建于1953年11月。1956年3月根据上级指示改名为北京体育学院,1993年11月正式更名为北京体育大学。
   1960年中央确定北京体育学院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之一,是全国唯一的重点体育院校。

  一、创业时期

  1952年教育部遵照国家政务院关于"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学校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校,整顿和加强综合大学"的指示精神,决定创办中央体育学院。同年7月,在北京先农坛体育场成立中央体育学院筹备处。徐英超教授任筹备处主任。 直属教育部领导,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业务指导。
   1952年11月国家体委成立,中央体育学院筹备处在国家体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1953年8月高等教育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体委联合通知,确定“以北京师范大学体育系为基础在北京成立中央体育学院”。9月中央派钟师统同志任院长。 学校归国家体委直接领导至今。
   建校初期的组织机构
   (一)领导体制
   1、院长负责制
   1950年6月14日政务院、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暂行规程》规定:“大学及专门学校采取校(院)长负责制”。
   1952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中央体育学院筹备处,由教育部体育指导处处长、北京师范大学体育系主任徐英超任筹备处主任。
   1953年7月调河南省南阳地委组织部长、南阳县长兼书记李东敏同志任筹备处副主任。
   195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原西北军政大学副校长,西南局宣传处长、教育局长、四川省文委主任钟师统同志任院长。
   1955年11月我院成立院务委员会,是由院长、副院长、教务主任、政治辅导处主任、教研室主任和党团代表等26人组成。
   1957年2月学校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实行党委集体领导监督下的院长负责制。
   2、党委领导下的院务委员会负责制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指出:“在一切高等学校中,应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根据这一指示,1958年12月11日成立了第一届院务委员会。院务委员会是全院的教育、行政的权力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在院党委领导下,领导学校的教育、行政工作。学院的重大问题由院长提交院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由院长组织实施。
   第一届院务委员会:主席钟师统;副主席徐英超、 赵斌,委员38人。
   根据“高教60条”对高校领导体制的规定,我校对院务委员会进行调整,增加党外人士和教务人员的比例,1961年12月成立第二届院务委员会。
   主席:钟师统;副主席:徐英超、邓乙真、王任山。委员37人。
   历届院务委员会名单见附图( )

  (二)院行政机构
   1953年筹备处下设秘书组、教务组、总务组。1953年7月增设政治思想工作组和53级专科办公室。
   1954年6月初步建立正规的行政机构。
   1954年-1964年行政机构见图(1-1-7)
   1956年,人事科升格为人事处,下设人事科、学生科、档案保卫科。
   1957年9月,图书馆直属院领导,并设运动二系。

  (三)建院初期的党团组织
   1、党组织
   1952年7月中央体育学院成立临时党支部,有党员20名。书记:徐英超;委员:徐英超、王汝英、王幼良、穆静贞。李东敏同志到校后兼任党支部副书记。隶属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领导。
   1954年9月经北京市委批准成立中国共产党中央体育学院总支部。总支书记:赵斌;副书记:倪瑞江、田日新;委员10人;党员85人。
   1957年2月我院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会,选举了第一届党委会。党委书记:钟师统;副书记:李树平、倪瑞江;常务委员7人。党员总数316人。党在学院的任务由“保证作用”,转为对学院全面工作的“领导与监督”。
   历届党代会、党委成员见附表( )。
   2、团组织
   1952年在筹建中央体育学院时,教职工中有共青团员30余名。在院政工组的领导下成立了团支部。王汝英任团支部书记。
   1953年11月中央体育学院正式成立,学生和教职工中团员人数的增加,在原支部的基础上,成立团总支。由王汝英代书记。
   1954年1月经团市委正式批准成立团总支,由王幼良任总支书记。
   1954年10月召开了全院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共青团中央体育学院委员会,马良任团委书记。
   1960年10月由于形势的发展,我院被中央确定为六十四所全国重点高校之一。
   3、工会
   1952年10月28日成立工会筹委会,委员五人。同年11月25日召开第一次工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院工会委员会。院工会委员由许守强、石善根等9人组成。
   1953年产生第二届院工会委员会,下设组织、文教、女工、财务、生活、经费、审查六个委员会。

   二、文革、动乱时期

  (一)动乱时期组织机构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我国发生了十年动乱,学校遭受了劫难。
   1966年6月11日北京新市委派国家体委工作组进驻我院。并成立“北京体育学院革命委员会”。自此,学院进入了动乱时期。
   1967年3月造反派夺取我院党、政、财、文大权宣布成立“院革命委员会”。自此,我院全面陷入瘫痪,教学、训练、科研和招生等工作均告中断。1968年8月,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我院,实行领导。总指挥:张昭勋(军宣队)。次年11月调整革委会成员,主任:魏新民(军宣队)。
   1972年2月28日国家体委军管会撤销,我院归国家体委和北京市双重领导。
   (二)恢复党在学校的领导体制
   1970年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下达通知,责成我院举办青训大队,为国家培养优秀青年运动员。1971年招收学员398名。这批学员中有曹慧英、杨希。 1972年招收两年工农兵学员,设72级办公室。
1973年6月经北京市委批准,成立中共北京体育学院核心组,恢复党对学校的领导。核心组第一组长:钟师统;第二组长:赵 斌。
   1973年行政机构有院办公室、政工组、教改组、后勤组、72级办公室、体育系、运动系、短训班、外训班、射箭队。
   1973年北京体育学院行政机构见图(1-8)。

  三、恢复与全面发展时期
   (一)领导体制
   1974年12月16日国务院同意将原来由国家体委领导的北京体育学院,改由国家体委和北京市双重领导。分工是:北京市负责领导教育改革和党政工作;国家体委负责领导干部调配、专业设置、招生、毕业生分配、科学研究、财政经费、基建、设备和器材供应等工作。
   1979年9月18日中共中央批转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统一领导,分散管理的决定的报告》,我院又列为全国重点学校,隶属教育部和国家体委领导,以国家体委为主。
   1985年9月,调整院级领导班子,实行院长负责制。学院由此建立院长全面负责,党委保证监督,群众民主管理的领导体制。群众民主管理主要由教职工代表大会体现。行政机构设院长办公室、图书馆、教务处、科研处、外事处、保卫处、总务处、财务处、教学设备处、和附属医院;系科设体育系、运动系、基础理论系、武术部、研究生部、进修部、运动竞技学校。自1986年起,大部分教研室归各系领导。
   1992年,国家体委党组和北京市委决定我院领导体制改为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即党委集体领导,院长全面负责。
   1993年12月北京体育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二)恢复发展时期的组织机构与改革
   1977年全国恢复高校学生招生制度。我院恢复招收四年制本科和研究生。9月,系科设田径游泳部、体操武术部、球类部、基础理论系、体育系、短训班、外训班。当年招收587名新生。
   1978年初,工人、解放军宣传队全面离校,学校调整了部分行政机构。体育系、基础理论系开始招生。
   1979年,恢复原行政建制,设院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总务处、武装部、保卫部、科研处、图书馆;系科设运动一系、运动二系、运动三系、基础理论系体育系、短训班、外训班、射箭队和附属运动学校。
   1979年行政组织系统详见图(1-9)。
   1979年,设研究生部、函授部、进修班,撤销短训班。
   1982年设外事办公室,统一管理外训、外宾来访、外国专家讲学、援外等工作;设财务计划处教学科研设备处。
   1983年9月,撤销田径游泳系、体操武术系、球类系。设运动系、体育系、基础理论系、研究生部、武术部、函授部、进修部、射箭队、竞技体校、附属医院。
   1983年-1986年教研室由教务处管理,教师的思想工作由教师党总支负责。张思温副校长分管教学工作。
   1983年行政组织系统详见图(1-10)。
   1987年增设体育管理系、科研所,武术部更名为武术系。
   1988年进修部与函授部合并为函授进修部,1991年更名为成人教育部。
   1989年增设监察审计处,老干部办公室更名为老干部处。
   1992年学校进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对行政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1) 对职能相近的单位适当合并。监察审计处与纪委合署办公;党办与统战部、机关党总支合署办公;撤消服务公司和外宾招待所,其工作由外事处领导。
   (2) 对经济独立核算单位、纯业务单位,如出版社、校医院、科研所、开发中心;各教研室与行政脱钩,不按行政单位管理,享受相应的自主权。
   (3) 撤销业余体校。业余训练由竞赛科负责;撤销科研所下属的六个科,合并为两个部;资料室,按系设置,由原来的九个减为七个。
   (4) 增设高教研究室和校产办,设人才流动中心,归人事处领导;设康复中心,归教学社备处领导;系科设置为:体育教育系、运动训练系、武术系、体育生物科学系、体育管理系、研究生部、成人教育部、竞技体校。1992年行政机构详见图(1-11)。
   (三)教代会的建立
   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改革的决定》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在高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
   1984年2月26日成立北京体育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小组,负责人:赵亚平。同年7月7日召开北京体育学院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主席团主席:赵亚平;副主席:李少山、郑吾真。

   四、努力建设一流的北京体育大学时期

   为适应我国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我校已具备相应的办学规模与实力,1993年12月11日经国家教委批准,正式更名为北京体育大学。
   1994年1月国家体委党组正式任命我校领导班子成员:金季春为中共北京体育大学委员会书记;王世安为北京体育大学校长兼党委副书记;任命张思温、孙克宜、田麦久、谢亚龙为副校长;张万增为党委副书记;徐焕之为纪委书记。
   1995年7月金季春任北京体育大学党委书记、校长;李元伟、邢文华为副校长。
   1995年北京体育大学党委、行政部门机构见附图( )。
   1995年1月9日学校对部分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将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高教研究室合并为校长办公室,对外挂三块牌子;党委组织部与统战部合并为党委组织部,对外挂两块牌子;成立学生工作处,将教务处、人事处的职能部门有关学生工作的职能划归学生工作处;老干部管理处更名为离退休人员处。
   1995年9月根据国家体委体人字(1995)356号文件,撤销"国家体委干部培训中心"将其职能划归北京体育大学;成立"国家体委干部培训中心",由北京体育大学管理。撤销北京体育大学管理系,成立"北京体育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院与培训中心为一套机构,对外挂两块牌子。
   1996年1月成立北京体育大学武术培训中心。该中心与武术系为一套机构,一套领导班子,对外挂两块牌子。
   1996年4月成立北京体育大学附属中等武术学校.
   1996年5月在原训练竞赛科的基础上,成立训练竞赛处。 1997年生物科学系更名为人体运动科学系。
   2001年3月国家体育总局党委任命张万增为党委书记,科教司司长史康成兼任校长.
   2002年9月国家体育总局党委任命杨桦为校长,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调整我校领导班子成员: 党委书记张万增;校长杨桦;党委副书记李寿山;钟秉枢、何珍文、池建为副校长;纪委书记彭晓吉;工会主席迟荣传.2004年4月任命杨桦兼任校党委书记.
   2004年底学校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对部分机构和职能进行了调整,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启动,并于2005年初完成聘任工作. 2004年启动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学科建设和教研室建设工作;增设本科英语、表演专业;成立“项目部”标志着设在我校的备战北京2008年奥运会部分项目的国家队训练、科研、生活等设施建设全面启动.
   2004年我校师生校友共计161人入选雅典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获得金牌9枚。其中由我校系统培养的17名运动员共获得4金1银,1个第六名、1个第七名的辉煌战绩。同年承办了第七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共立项奥运相关课题62项,获取经费1446.1万元,学校教师、研究生共计60余人次参与了23支国家队的科技攻关和科技服务。科技攻关和服务为国家游泳队、皮划艇队和女子网球实现重大突破做出了重要贡献。


近5年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均达到95%以上。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在籍学生约15000名,其中本科生7888名,研究生1638名(硕士生1357名,博士生281名)。

每生每年750—1200元不等

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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