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与录取排序:不能混淆的两个概念
作者:李祖华
2017.05.05
许多考生在读招生相关规定时,容易混淆招生录取的分数、位次排序概念,下面做个介绍。
一、投档
投档,就是省市招委(考试院)按院校招生章程及进档比例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投递给高校选录。就投档的权责主体是各省市招委(考试院)。以平行志愿投档为例。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数优先按志愿,分数相同看科目”;而对于单个考生则是“逐个检索,一档一投、能投则投、投后不检、无投再检、检完则完”的投档原则和操作步骤。
过程为:排序→检索(分档)→投档
1.排序:对同一批次考生分文、理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院校有规定的除外)逐个进行排序,即按科类分数从高到低排队,如总分相同的排序办法,各省市规定是不一样的。
如重庆市2015年规定的排序原则为:总分(统考成绩+附加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投档。专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数排序原则为:总分(统考成绩+附加分)相同考生全部投档。
而四川省2015年则规定,平行志愿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和其它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藏文加试志愿、彝文加试志愿、各批次预科志愿和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按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总分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然后按位次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
2.检索(分档):按位次排在前的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进行检索分档,再对下一位次考生进行志愿检索。例如,某市本科第一批设平行的6个志愿,按前后顺序分别为A,B,C,D,E,F志愿,检索时计算机先判断位次在前考生的A志愿,如符合A志愿高校的投档数,则将考生分配给A志愿高校,后续的B,C,D,E,F志愿就不再检索,以此类推。如A高校投档已满,即该生不符合A高校的投档条件,此时,计算机则判断该生的B志愿高校,看是否满足B高校的投档条件;如不符合,则继续判断C志愿高校。以此类推,如果该生6个志愿都不满足对应高校的投档条件,则该生在本轮投档中就无法投档,只能等待征集志愿再进行投档了。该生检索结束后,计算机会自动检索下一位次考生所填报的6个志愿,直到所有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的考生都检索完毕。此时,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都已分配给了相对应志愿的高校。
3.投档:将所有检索后符合投档条件(排在高校投档数内)的考生电子档案发给高校进行审录。平行志愿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左右,也就是说,高校公布的在某省(市)录取计划为100人,教育考试院会投放105名考生档案给高校,即投档数为105。如果高校有调档比例特殊要求,则按高校要求的比例进行投档。
二、录取排序
高校在接到考生电子档案后,按高校招生章程分专业进行录取,也就是说录取的权责主体是高校。高校完成招生计划后将多余的考生进行退档。高校按专业录取,其排序办法由各高校招生章程规定,大致有三种:
1.专业优先:即按考生报考的专业顺序排序,重视考生的专业意愿,体现以人为本。专业优先,就是高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填报的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注意,有的高校排序时不计算考生的加分)进行排序,录满招生计划数为止,未被录取则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以此类推。专业优先录取原则下,考生第1、2专业志愿最为重要。
2. 分数优先:即按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注意,有的高校分数排序时不计算加分),如遇总分相同,不同院校对单科成绩的排序是不一样的,如有总分-数学-英语-语文-综合,或总分-综合-英语-数学-语文等等,将考生按分数区分出位次来。分数优先原则下,考生尽量多地填写自己喜欢的专业,按喜欢程度降序排列(及最喜欢的排第一位,次喜欢次之......)。
3.专业级差:一些高校用专业级差区别对待不同考生的专业志愿顺位之差别。所谓专业级差,即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提高一点录取分数(通常设置为1-3分)与其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比较,换句话说,也就是从考生的总分中减去一定的分数后,再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例如,A同学分别填报的专业依次为建筑学、工程造价、土木工程、会计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如果某院校设定的级差分为3、2、1、0,由于报建筑学专业的人数多,A同学分数满足不了建筑学录取需要,那么进入第二专业工程造价录取,就要从A同学总分中减去3分与其他同学竞争;如果工程造价还不能录取,再减去2分进入土木工程专业录取,以此类推。对于有级差分的院校录取规则,考生特别要选好、选准排在第一顺位的专业。第一个专业录取不了将是很麻烦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