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录取规则
1、进档后,分文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文科专业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排名依次录取;理科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排名依次录取;文理不分的省市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
2、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高考成绩85分及以上。
3、投档比例按各省(区、市)高招办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院通过“奖、勤、贷、助、补”以及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办法对贫困学生实行帮困助学;学习优秀和在校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政府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