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诸育发展水平,择优选拔录取新生。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中文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简称:地大。英文名称: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Wuhan),缩写:CUG。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标代码:10491。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邮政编码:430074。学校网址:http://www.cug.edu.cn。
第四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有:普通文理科、自主招生、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等。
第五条 本校培养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的校名均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同时,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
第七条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招生政策和制度,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其主要职责是对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第八条 各学院(课部)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组,协助学校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计划编报、招生宣传、自主招生以及小科类招考等工作。学院(课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组没有独立对外招生的权利。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报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少数民族等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和行业发展态势、毕业生就业情况和人才培养条件,制订年度招生事业计划、分专业计划、生源计划。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统一发布。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按规定预留少量机动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优先投放边疆少数民族地区。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非特殊类型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根据进档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省份,还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及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分专业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再单科”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确定优先录取顺序; 等级优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别为A+A+、A+A、A+B+、A+B 、AA、AB+、AB。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浙江省、上海市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
第十四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和院校调剂志愿后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不限定男女生比例;不限定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教学,并达到相应水平方可毕业。
第十六条 特殊类型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简章执行。2018年学校对艺术类专业不设专业术科测试,考生术科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具体录取原则以学校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各省级招办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的录取按照学校2018年相应类别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高考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执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各省级招生部门无此规定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0.5+体育统考成绩×0.75)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体育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外方合作单位为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该专业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该专业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语种且英语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学生第一、二、四学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学费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除学费外,学生还须向滑铁卢大学缴纳两门(0.3万/门*2门课程=0.6万加元)引进课程的学习费用;第三学年在滑铁卢大学学习,按滑铁卢大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课程学习费用0.3万/门*13门课程=3.9万加元,生活费每年约1.2万加元),若不能满足滑铁卢大学的入学要求而继续留在我校学习,后续学习期间按我校该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报考定向计划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除在录取分数上执行定向政策外,其全部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杂费除外)由定向单位提供,可享受由定向单位设立的定向奖学金。定向学生毕业后必须到相应定向培养单位就业。
第十九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学校根据预科培养期间学业成绩及表现,结合学生志愿,确定专业,转入本科阶段学习。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不予录取。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新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凭有效证件报到入学。入学时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事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到校后办理助学贷款。学校有完备的助学体系,设有新生入学 “绿色通道”、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确保无一人因困辍学;学校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励体系,鼓励学生创先争优。
第二十三条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贫困地区定向学生按国家规定可以转户口。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对于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新生学校还将开展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具体是:地质学类包含地质学、地球化学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地球科学与环境类)包含生物科学(菁英班)、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环境工程专业。专业分流工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直接分流至自主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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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自主招生、保送生、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艺术类录取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官方网站:http://zhaosheng.cug.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7-67848570、027-67883687(兼传真),电子信箱:zhaoban@cug.edu.cn,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27-67884345。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zhaosheng.cug.edu.cn)发布招考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二十八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或湖北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http://gaokao.chsi.com.cn/sch/zsjh/syss--schId-388,categoryId-53609,mindex-3.dhtml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6号)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积极推进“教授选才”的自主招生模式,发挥教授在学生考核、评价中的专业优势,选拔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和接受考生及社会的招生投诉。
2。学校招生专家委员会由相关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组成,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聘任。主要职责是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考核评价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浓厚专业兴趣的优秀学生,为学校选才提供科学依据。
二、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为225人。我校自主招生不预设分省市区计划,各省市区具体计划根据入围人数和高考上线情况确定。
三、招生专业
四、报名条件
具有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高中阶段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对参赛学科专业十分爱好,曾较长期时间开展实践钻研活动的优秀学生。
2。高中阶段学业成绩优秀,对我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或者确有特长,自幼酷爱,并进行了较长时间的实践钻研活动,熟悉我校该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并愿意师从修学,确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符合该项条件须提交详实支撑材料。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须于2018年3月21日17:00至2018年4月2日16:00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点击“报名登录”,并选择“自主招生”进入报名,按系统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填完后确认志愿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2。寄送材料。考生须于2018年4月3日16:00之前将报名材料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来函请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在信封注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主招生”的字样。其他快递恕不接收。
所有考生均需寄送以下材料: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8年自主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手写签名、中学逐页审核并盖章。包含个人陈述、考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其中个人陈述内容为成长经历、学科特长、对于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自身对于学习该专业的优势以及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和设想,以3000字左右为宜。
(2)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
(3)高中阶段相关获奖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中学校长、学术团体或专家个人的推荐信原件。
(5)其他反映学生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6)诚信承诺书。(附件)
以上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各项材料加盖中学公章后(注:中学签字盖章用于核实材料真实性),并依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材料按照1-6的顺序排列,不要另制封面),所有材料不退还。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合格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3。缴费说明。资格审查合格且来我校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8年5月7日16:00-5月14日16:00登陆报名系统确认考试,并支付考务费120元(鄂价费[2009]331号)。一旦缴费成功视为认可本简章的各项规定,恕不退款。
4。打印面试准考证。缴费成功考生可于2018年5月24日16:00-5月31日16:0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考核办法
1。资格审查。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于考生提供的支撑材料进行真伪鉴定和质量评估,并参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从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名单。我校将于4月底在招生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考生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内进行,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8:30开始,根据考生排序和面试进度依次进行。请考生提前45分钟到达候考地点(详细侯考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建议考生于2018年6月9日提前查看考场,熟悉考试环境。
面试主要考查学生在某学科领域的特殊专长、创新思维、培养潜质,同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分若干组进行面试,面试评委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招生专家委员会选聘对应专业的专家5至7人组成。
所有来校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撰写《专业兴趣研究报告》(简称:《报告》)。面试时需向评委提交至少1份《报告》原件和5份《报告》复印件。《报告》撰写要求如下:调研报告题目自拟,内容须与所报专业相关,字数不限,报告需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得弄虚作假(《报告》相关表格可于2018年4月中旬在我校招生网下载)。
七、入选考生确定标准
按自主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分学院确定自主招生入围考生名单(总人数在450人以内),同时明确考生可报考的相应专业。所有入围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并予以公示。
八、录取要求
1。入围考生,达到所在省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 (750分制)(江苏省考生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在上海市、浙江省,我校自主招生理工专业的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文理兼招和文史专业的选考科目为不限,考生的选考科目应符合所选自主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上海考生投档分数须在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5分以上,浙江考生投档分数须在浙江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10分以上,即予录取。
2。入围考生中对于专长十分突出,创新潜质十分明显,考评组全部评委一致推荐的“特优生”,并撰写“特优生”考评报告(入围名单将与其它类别同时公示,连同推荐的评委名单和考评报告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高考文化成绩未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 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商请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至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下20分以内,予以录取。
3。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2018年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在专业分流时直接进入自主招生合格专业学习。
4。模拟投档线指按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我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5。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九、监督机制
1。所有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同时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自主招生进行全程监督。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27-67884345。
3。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相关学术科研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 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十、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7-67848570、67883687(传真)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
咨询邮箱:zhaoban@cug.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4)
十一、其他说明
1。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自主招生各环节开放时间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设置为准,请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环节视为放弃后续环节资格。
2。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本简章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若教育部2018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入口http://zhaosheng.cug.edu.cn/bsbm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首批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水平大学。为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提高我校生源质量,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保送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2010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开展选拔招收保送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凡具备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参加保送生的选拔。
(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 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
(2)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1)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三) 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四) 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五) 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 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第三条第七款的运动员(即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经国家体育总局资格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可以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
(六)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厦门、南昌、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和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的学习成绩前20%,且在中学经公示符合保送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和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保送录取政策。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凡是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登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填写报名材料。(报名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bsbm)
2、邮寄资料
将填写完整后打印出的申请表,连同签章的中学推荐信、近期全身彩色照片1张、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资料装订成册(A4纸张)。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2日(以接收邮戳为准),所寄材料恕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集的报名材料进行整理和审议,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取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09年12月30日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同时将通知考生所在中学。
说明:所有参加我校保送生选拔的考生,其保送资格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备案的名单为准。
四、考核与公示
学校定于2010年1月16日为现场确认报名时间,并于报名当天现场缴纳考务费200元/人,1月17日进行测试。所有取得考核资格的学生将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与我校自主招生测试同步进行。
1、笔试。笔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综合卷,每科满分50分,共计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面试。学校将选聘学校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评审组,根据考生的特点进行分组面试,满分100分;
3、心理测试。测试考生心理性格,仅作为参考指标,不计入总成绩,时间为20分钟。
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乘以0.6,面试成绩乘以0.4,两者累加后的总分作为其总成绩的方式进行排序,结合考生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学生名单。保送招生计划控制在我校2010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拟录学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学生所在中学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结束后,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五、录取办法
凡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在录取过程中我校将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1、学校将根据考生特点,在保证考生本人专业志愿的前提下帮助考生选择专业。我校地质学基地班、资源勘查工程基地班、水资源与环境工程试验班、地质工程试验班、地质与地球物理试验班等均在可选择范围之内。
2、学校将根据考生个人意愿,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选拔推荐部分保送生赴港留学,享受香港李宝椿联合世界书院奖学金(我校2004、2005、2006、2007、2008、2009年分别选送1、1、2、3、1、1名保送生并获得批准)。在港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零用费及医疗保险费将由香港李宝椿联合世界书院全额资助,同时,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为每名学生提供一次性内地香港往返机票。
3、保送生优先参加学校中外联合办学项目的选拔。
4、对于入校后表现优异的保送生,将优先享有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的机会。
六、监督机制
1、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整个选拔录取过程进行监督。
2、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保送生选拔录取办法、选拔工作细则、考生入围名单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与考生所在中学、招生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考务工作,入围名单同时将在我校招生网和所在中学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七、其他
1、请中学及学生本人务必提供真实材料,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坚决清退。
2、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有统一的保送生登记表,请填写后一并寄至我校。
3、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0年相关规定有变化,将以新规定为准。
咨询热线:027-67883304,67883687
学校短信平台专用号码:02767883333(此号仅用于相关信息的通知,无法提供回复和咨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http://zhaosheng.cug.edu.cn
保送招生报名系统:http://zhaosheng.cug.edu.cn/bs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