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北京

重点学科 : 5 个

类别 : 工科

硕士点数 : 151 个

隶属 : 工科

博士点数 : 45 个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9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办学宗旨,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设有校本部和克拉玛依校区。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招生代码11414。校本部招收的本科生在校本部学习。

克拉玛依校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招生代码19414。克拉玛依校区招收的本科生在克拉玛依校区学习。

第三条 校本部招收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证书;克拉玛依校区招收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证书,标注克拉玛依校区。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19〕1号),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校本部本科招生办公室和克拉玛依校区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政策及各省(区、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决议,各自完成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包括编制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报考资格

第八条 报考资格执行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考核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下列情况没有报考限制:

1.往届生报考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2.学校录取时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对女生报考没有限制。

3.除英语专业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但学校日常教学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并接受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的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三条 提档原则。学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分数线不低于各省(区、市)的本科一批分数线。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批次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提取考生档案。

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按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浙江省、上海市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按100%提档。

学校在提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总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专业录取以实际考分为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当总分和专业志愿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有政策加分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2.对于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提档比例完成招生计划后,不再提取其它志愿考生的档案;若未完成计划,按省招办安排将剩余计划进行志愿征集、录取,如仍无法完成,学校收回该省的剩余计划,转入其它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调剂和退档: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必须为英语,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5.对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

6.对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含)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已被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认定具有普通自主招生资格(含“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须达到同样等级时,方能享受相应降分优惠。

7.浙江省、上海市生源考生所填报专业须满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9年相应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

第十五条 特殊类型考生的录取

1.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有关招生章程执行。

2.学校校本部在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贵州、云南和西藏八个省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参照以上原则,预科生在校本部进行一年预科培养,预科毕业成绩合格后,转入校本部学习。

第五章 入学后复查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须通过体育复测,方可取得学籍。

第十七条 新生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超过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我校校本部按北京市物价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招生专业学费标准:(1)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海洋油气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地质学和英语专业为5500元/(生·学年);(2)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应用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专业为5200元/(生·学年);(3)经济学类(含能源经济、金融学)、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为5000元/(生·学年)。预科生预科阶段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

我校克拉玛依校区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招生专业学费标准:(1)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类(含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均为3500元/(生·学年);(2)俄语专业为3800元/(生·学年);(3)会计学、经济学类(含经济学、金融学)专业为3200元/(生·学年)。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国家、学校、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学校设置了多种奖助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通过奖、贷、补、助、免等各项学生资助管理措施,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校本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49

咨询电话:010-89733245

传真:010-89733079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10-89733099

E-mail:sydxzsb@cup.edu.cn

网址:http://bkzs.cup.edu.cn/f



克拉玛依校区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834000

咨询电话:0990-6633036

传真:0990-6633036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990-6633063

网址:http://www.cupk.edu.cn/bkzs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与克拉玛依校区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http://www.cup.edu.cn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8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结合石油石化学科和专业特色,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我校成立本科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选拔录取的领导工作,下设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小组和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察小组,负责自主招生选拔录取的实施和监察工作。

  一、报名条件

  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对石油石化学科领域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培养潜质,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2。对于所报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相关学科特长,或具有较强实践创新能力、并能提供相关材料者。

  二、选拔人数和专业

  学校自主招生面向全国范围招生,接收考生个人申请,实际录取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2018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数为100人。

  选拔类别分为三类:理工一、理工二、经济管理类。

  理工一,注重考查考生数学与化学知识,考生可填报专业有:化工与制药类、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理工二,注重考查考生数学与物理知识,考生可填报专业有: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海洋油气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机械类、安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自动化类、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经济管理类,注重考查考生综合知识,考生可填报专业有: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理科考生可在三个类别中选择一个类别报考,且只能在同一类别中选报专业志愿,文科类考生只可填报经济管理类别相关专业。

  浙江省、上海市生源的考生,报考理工一类,选考科目为化学;报考理工二类,选考科目为物理;经济管理类选考科目化学、物理均可。

  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三、报考程序和时间

  学校将报名视为考查考生诚信水平、个人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理解各报考程序和要求,严格遵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失去考试机会。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2018年3月23日—2018年4月5日)

  报名于2018年3月23日10:00开始,至4月5日17:00结束。

  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系统使用说明进行注册后,根据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完成网上报名。学校不收考试报名费。

  1。考生只允许从我校自主招生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选报一项,否则将按自主招生对待。

  报名系统中,考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学科特长选报一个专业类别,如:理工一、理工二、经济管理类,面试将根据专业类别分组进行。选报的专业志愿不超过3个。

  2。考生须如实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其中成绩信息、综合信息由毕业中学审核,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申请表”扫描件、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通过系统提交。

  (二)邮寄初审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4月5日,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须使用A4纸打(复)印相关材料,并务必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其他邮寄方式视为报名无效)寄送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

  请将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无须封面),包括:

  1。申请表(含个人陈述报告),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本人签字、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个人陈述报告要求:500字左右,重点阐述感兴趣的专业领域和原因、进入高校之后的设想等;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相关支撑材料:获奖证书、特长证明等复印件等(毕业中学盖章);

  考生和毕业中学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均可为考生提供推荐材料,须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推荐者亲笔签名,注明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我校。

  报名材料审核期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修改和补充,请认真组织材料。网上报名材料和完整的纸质报名材料缺一不可。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考生保留重要原件。

  (三)查询初审结果(2018年4月30日)

  2018年4月30日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www.cup.edu.cn/bkzs/)和报名系统上查询初审结果,我校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四)确认考试(2018年5月10日-5月22日)

  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及时确认是否参加学校选拔考试,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选拔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2018年6月1日-6月9日)

  由学校确认的考生,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到当天经审核盖章后,准考证生效。

  (六)报到审核(2018年6月9日)

  2018年6月9日报到当日,考生本人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指定报到地点接受现场报考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到地点等请关注本科招生网上《2018年自主招生考试报到和考试安排》。

  (七)选拔考试(2018年6月10日)

  选拔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理科笔试科目为数学,文科科目为语文,笔试时间为上午。面试为笔试当天下午,根据考生报考类别分组抽签进行。

  浙江省、上海市生源考生笔试科目为数学。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一)初审: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择优选拔合格考生,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生效。我校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二)考试:学校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考试,考查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名单确定:专家评审组按考生报考类别类型,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折算最终成绩,择优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四)专业认定:根据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和考试成绩,在同一类别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认定考生的专业。

  (五)名单公示: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

  (六)高考志愿填报: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志愿填报时应根据省级招办具体规定,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填报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专业志愿须填报已认定专业。未按照以上方式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七)优惠政策: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省份的考生,优惠分数为20分,其它省份按照比例折算。入围考生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该省统招模拟投档线下20分(或折算)之内,且高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录取到被认定的专业。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上海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含)以上。

  五、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一)学校在自主招生选拔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核过程采取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对于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电话:010-89733105

  (三)学校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辅导。

  (四)推荐单位、专家、中学和考生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选拔录取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9733245,传真:(010)89733079

  学校网址:http://www.cup.edu.cn/

  本科招生网址(含专业介绍):http://www.cup.edu.cn/bkzs/

  电子信箱:sydxzsb@cup.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

  邮政编码:102249

  七、本招生简章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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