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学院性质、办学地点
学校全称: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3975)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郊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详见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三、考试
1. 高职(艺术类)
(1)文化课:参加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艺术类专业课:参加省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
2. 高职(普通类)
参加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3. 高职单招
(1)文化课:参加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高职单招统一考试。
(2)艺术类专业课:参加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高职单招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四、专业录取的要求和限制
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六、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美术类其他专科批、高职单招专科批,最低控制线为高职高专分数线。
3. 投档比例按照招生所在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4. 尊重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并执行省级招委会制定的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5. 对非艺术类的进档考生原则上按考生考分高低择优录取,对艺术类的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考分高低择优录取。
七、学历文凭和继续就读
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由我院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验印,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予以承认。
应届毕业生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选拔进入当年相关本科高校的相关专业继续学习(专升本),也可以继续就读我院与集美大学联合举办的成人教育本科相关专业;应、往届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在本校修读“双专业”。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本院网站。
九、收费标准
学费:6000元/学年
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700—1000元/学年
代办费:500元/学年(多还少补)
保险:40元/学年(自愿)
十、助学奖学项目
1. 助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经学院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及时发放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不让任何一位考生因家庭困难而缀学。
2.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学校奖学金
A、专业学习奖学金 一等奖奖金10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5%);二等奖奖金8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10%);三等奖奖金4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10%)。
B、精神文明和社会工作奖学金 奖金5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5%)。
3. 勤工俭学:对经学院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4. 助学贷款:学院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银行办理助学贷款,鼓励并支持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
十一、监督与申诉方式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专门受理考生的申诉案件,考生不服学院录取结果可用信函或电话投诉(投诉电话:0595-23522903)。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凡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可以登录福建省教育厅网站“阳光高考”频道(http://gaokao.fjedu.gov.cn)首页或我院网站进一步了解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联系部门: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62500
联系电话:0595-23595878 23575178(传真)
电子邮箱:zsb@dehua.net
http://edu.sina.com.cn/gaokao/gxzsjz/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