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陕西

重点学科 : 13 个

类别 : 工科

硕士点数 : 101 个

隶属 : 工科

博士点数 : 57 个

西北工业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北工业大学(国际代码10699),中文简称为西工大或西北工大,英文全称为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NPU。西北工业大学校址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分别为友谊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邮政编码:710072)、长安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邮政编码:710129)。

第三条 西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同时发展航空、航天、航海工程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特色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是“211工程”及“985工程”及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重点建设的研究型大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工业大学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条例者,颁发西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同时达到两校毕业标准者,颁发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西北工业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设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

第六条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组,负责相关地区本科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组长由各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试工作。

第八条 西北工业大学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pu.edu.cn)、西北工业大学主页(www.nwpu.edu.cn)、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政策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西北工业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

第十一条 西北工业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浙江省、上海市按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 西北工业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具体情况按照与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商方案为准。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符合西北工业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严格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分数高低安排专业。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

第十五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其中上海考生只能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西工大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工程学院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和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属于中外联合办学类项目,调剂时,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没有填报任何中外联合办学类专业志愿,将不会被调剂录取到中外联合办学专业,该学院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入其它学院学习。

第十六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西北工业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但提档人数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剩余招生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

第十七条 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普通类考生选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AB;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选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专业安排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等省份,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西北工业大学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西北工业大学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

第二十一条 西北工业大学艺术类产品设计专业,按已公布201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录取。

第二十二条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西北工业大学当年公布的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西北工业大学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实施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筑梦计划’)”,“筑梦计划”招生按照西北工业大学当年公布的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不限外语语种,所有专业外语授课主要以英语为主。

第二十六条 普通生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理工类专业学费4950元/年(其中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4950元/年,三、四年级按学分计,每学分400元,三、四年级总学分不高于80学分);文史类专业3850元/年;艺术类专业9900元/年。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学费3850元/年;预科升入本科学费,与同年同专业的其他学生执行相同的学费标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7万元/年。

第二十八条 西北工业大学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一次性补助”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前开通“爱心直通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西北工业大学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政策相矛盾,以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西北工业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相关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710072

电话:029-88460206

传真:029-88492310

电子邮箱:ao@nwpu.edu.cn

网址:http://zsb.nwpu.edu.cn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坚持立德树人,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积极探索多渠道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8年我校继续实施自主招生,特制订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理工类考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名:

  二、招生计划

  100名以内。

  三、招生专业

  水声工程、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数学与应用数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程力学、软件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每名考生仅限填报一个专业。(注:浙江、上海考生,须根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志愿填报。)

  四、申请程序

  1。考生申请

  考生向我校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须亲笔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由推荐人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

  2。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获奖者须在网上填报获奖项目,否则奖项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报名申请表。

  网报时间: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2日上午9:00点

  系统链接:http://gaokao.chsi.com.cn/zzbm/

  3。邮寄书面材料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提交以下申请书面材料:

  (1)网报系统下载《申请表》,考生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经所在中学(单位)审定并加盖公章;

  (2)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3)考生本人手写1200字左右自荐材料并签名;

  (4)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5)其他佐证材料。

  将以上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于2018年4月4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以中国邮政EMS形式寄至: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申请材料请自行备份,概不退还。

  4。资格审查

  对于已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且我校确认收到纸质材料的考生,我校将分学科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获得考核资格。

  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在2018年4月底自行查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五、考核程序

  我校对初审合格考生组织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协调沟通能力等。符合报名条件D的考生需加试实际操作、制作技能等(需自带实物作品)。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6月12日(9: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研究生东馆319室,现场确认后发放面试资格证。

  2。面试时间

  2018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资格证)。

  3。合格考生认定

  我校将依据考核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名单及高考优惠等级,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备案,并在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六、优惠政策与录取

  1。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执行),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相关要求,在自主招生指定志愿位置填报公示专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2。高考录取

  学校根据自主招生合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七、监督机制

  1。西北工业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科学选才,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招生全过程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29-88493708。

  3。各推荐单位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推荐单位或个人三年的推荐资格;相关考生将被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八、所有信息均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和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考核或录取的,责任自负。考生和家长须注意,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九、本办法最终以教育部审核公示为准。

  十、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

  电话:029-88460206

  传真:029-88492310

  电子邮件:ao@nwpu.edu.cn

  官方网站:http://zsb.nwpu.edu.cn

西北工业大学2010年继续招收保送生。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中选拔特长突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

  一、保送生资格

  我校接收下列符合教育部保送条件的学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仅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的外语类考生,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中学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对于其他类型的保送生,我校原则上不予考虑。

  二、申请程序和进度安排

  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可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向我校申请。

  通过网络报名的学生可登陆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wpu.edu.cn),如实填写《西北工业大学2010年保送生网上申请表》并提交。申请表提交并打印后,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并邮寄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将对保送生资格进行审核。

  中学推荐的考生由有关中学按照我校规定填写《2010年西北工业大学保送生推荐表》并寄送我校招生办。

  申请时间:2009年12月20日前。

  三、考核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对符合保送资格的保送生进行文化课统一测试

  理科类保送生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 ;

  外语类保送生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史地综合。

  测试时间:申请结束后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我校将在陕西、山东、安徽、河南、江苏等省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公布。

  如果其他省份报考人数较多,我校可酌情增设考点,没有设置考点省份的考生可选择就近报考。

  经测试合格的考生,录取名单经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报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备案审批。入学通知书将在高考之前发放。

  四、录取原则

  1.获得单项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保送生,直接进入我校教育实验学院本、硕、博连读学习,专业任选。

  2.外国语学校推荐的外语类保送生只能在我校外语类专业就读

  五、公示

  经我校考核合格的保送生人选,在西北工业大学招生网、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三级公示。

  六、监督机制

  西北工业大学纪检委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对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办。

  七、其它

  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传真: 029-88493700 029-88460206

  通信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

  邮政编码: 710072

  收信单位: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

  E-mail:nwpuzsb@126.com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wpu.edu.cn

  二○○九年十一月

 西北工业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西北工业大学坐落于古都西安,是我国唯一一所以发展航空、航天、航海工程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特色,以工理为主,管、文、经、法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多科性和开放式的科学技术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为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修养,优化育人环境,我校2010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文艺特长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对象:

  1、符合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2、文艺特长突出,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

  二、招生类别及要求:

  1、舞蹈类(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参加过大型演出及比赛获奖者优先)

  2、声乐类(美声、民族唱法,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具有一定的舞台经验)

  3、表演类(主持、戏剧、曲艺等,参加过大型演出具有相应的良好艺术修养和水平)

  4、民族器乐类(业余八级以上,并有很好的独立表演能力)

  5、西洋乐(业余八级以上,并有很好的表演能力)

  三、考试地点及时间:

  1、西北工业大学考点,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4日—1月5日)。

  2、清华大学冬令营考点,冬令营期间。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西北工业大学考点:2009年11月7日—12月7日报名,西北工业大学团委。(友谊校区)

  2、清华大学冬令营考点:清华大学冬令营期间,清华大学。

  五、报名办法:

  1、考生须下载填写打印《西北工业大学2010年文艺特长生报名表》(见附件),由所在中学签字盖章,否则无效。在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团委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2、陕西省考生只能在西北工业大学考点报名及考试。外省考生也可在西北工业大学考点报名及考试,或参加清华大学冬令营考试。

  3、考生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及专业获奖(级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照两张,报名费200元。

  六、录取及签约:

  1、通过我校两个考点文艺特长生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西北工业大学招收文艺特长生协议书》,在高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2、通过我校文艺特长生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在报考学校志愿时必须将西北工业大学填为第一志愿,否则将不予录取。

  七、考试内容及要求:

  1、舞蹈类:表演自备舞蹈作品一个、即兴舞蹈表演、基本功、技巧展示。

  2、声乐类:演唱两首自选歌曲。

  3、表演类:虚拟主持两个(风格不同),主题自定、即兴命题小品、其他才艺。

  4、器乐类及打击乐类:演奏自备乐曲一首。

  5、器乐类考生一律自带乐器;舞蹈、声乐类考生自带伴奏或光碟。

  八、联系方式:

  电 话: (029)88430887、(029)88430888 传真:(029)88430889

  地 址:西安市西北工业大学团委17#信箱

  邮 编:710072

  网 址:http://campus.nwpu.edu.cn/youth/

  团委地点:西北工业大学爱生楼二楼大学生活动中心

  联系人:于老师 马老师

  附件:西北工业大学2010年文艺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

  西北工业大学团委

图片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