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东方广场(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77号)。是吉林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共分为19个专业,招生人数为1480人。学生毕业后由我校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一、外语语种及男女比例要求
我校2009年招生的各专业外语语种除护理(英语)、护理类(中外合作办学)(护理)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外,其它专业语种不限;招收的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二、考生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经体检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为:
1、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疾病者不予录取。
2、色弱、色盲(红、黄、绿、蓝、紫不能识别任何一种颜色)不予录取。
3、小儿麻痹后遗症轻度跛行,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者不予录取。
4、严重口吃者不能录取到护理专业。
5、五官及四肢有缺陷者不能录取到医疗美容技术专业。
三、录取原则
1、在各省规定的专科投档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2、录取专业以一志愿为主,一志愿录不满考虑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2009年度招生专业学费标准
临床医学 4300元/年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 4300元/年
口腔医学 4300元/年 医学影像技术 4300元/年
医疗美容技术 4300元/年 中医学 4300元/年
医学营养 4300元/年 药学 4300元/年
中药制药技术 4300元/年 药物制技技术 4300元/年
生物技术及应用 4300元/年 生物制药技术 4300元/年
药品经营与管理 4300元/年 护理 4300元/年
护理(英语) 4300元/年 眼视光技术 4300元/年
护理(对口升学) 4300元/年 针灸推拿 4300元/年
护理类(中外合作办学) (护理)9800元/年。
五、其他须知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帮助生活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采取了 “奖、贷、补、助”等一系列助学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设立学生 “优秀奖学金、普通奖学金”以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受奖面达到40%左右。对参加学校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给予一定的伙食补助,同时学校还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以根据家庭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6177号(东方广场)
联系电话:0431-84825118 84825134
传真:0431-84844694
联系人:胡静涛 邮编:1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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