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江苏

重点学科 : 9 个

类别 : 工科

硕士点数 : 35 个

隶属 : 工科

博士点数 : 16 个

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19年)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设有研究生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学校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学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全面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校纪检监察、教务、招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按照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拟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负责学校本科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6.组织开展对录取新生的复查工作。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类别、计划和专业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第二学士学位、特殊类共四大类别。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包括自主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好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类、艺术类,以及面向港澳台侨生、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按照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以及学校办学地域与面向行业、往年分省招生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的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使用预留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在实行平行志愿且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的地区,录取达到学校投档线、因所报专业已满未被录取但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实施按专业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每个专业大类作为一个招生专业志愿。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在完成大类通识课程培养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专业容量、学生成绩和志愿等情况分流至所录取专业大类中的相关专业。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查看专业大类的设置和介绍。其中,建筑学专业学制5年,要求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和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组织、监督下进行。

1.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对于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的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回或调剂到其他生源情况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学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规则,不设专业级差。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于录取规则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对在招生计划数内的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

4.在调档、录取和确定专业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学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的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获得学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报考高校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对选测科目历史(文史类)和物理(理工类)等级达A+的考生加2分,等级为A的考生加1分。

第十四条 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投档方式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作退档处理。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十五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英语是各专业必修课程,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学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好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运动训练、港澳台侨生、第二学士学位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学校面向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以及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体育专业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合格、文化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及以上的进档考生中,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规定录取规则的,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对于体育类区分文理科的省(区、市),仅招收体育(理)考生。

第十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录取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调剂考生,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及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暖气费等。

1.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学分。具体收费细则详见《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2.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

3.暖气费:100元/人﹒学年。

其中,新生入学报到时按录取专业类预收学费,具体如下:

专业学科门类


学费(元/人﹒学年)

工学类


5800

理学类


5500

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类


5200

艺术学类


6800

体育学类


5300

公安学类


6000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为26400元/人﹒学年,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由外方合作大学按照其规定收取。

以上收费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条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设立了完备的奖优与助困并举的“奖、助、贷、勤、补、减、偿”多位一体资助体系,保障学生就学和成长成才。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18年学校面向本科生设立的各类奖学金20余项,资助总额近9000万元,覆盖面超过50%。相关具体情况见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cumt.edu.cn;招生微信号:cumtzs;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传真: 0516-83591777。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16-83590270。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http://zs.cumt.edu.cn/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设有研究生院。作为教育部批准开展自主招生的试点高校,我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面向各省(市、自治区)招收品德良好、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考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类)

  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150人。招生专业为我校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A类学科所对应的专业,包括采矿工程(女生限报)、矿物加工工程(色盲限报)、安全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和资源勘查工程(色盲限报)。考生应根据个人特长、兴趣和意愿按序填报3个专业志愿。

  我校全面实施大类招生,采矿工程、安全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和测绘工程专业分属矿业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和测绘类,地质工程和资源勘查工程属于地质类。考生在自主招生报名和填报高考志愿时按大类填写志愿,入校两年内大类分流至各专业时统一分流至所在大类包含的对应自主招生专业,且在我校本科就读期间原则上只能在今年的自主招生专业之间转专业,相关程序按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办理。

  在区分文理科的省市,我校自主招生仅招收理科生;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条件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一)学科竞赛类

  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或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颁奖机构或主办单位应为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或中国计算机学会。

  在江苏省中学生物理、化学或信息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颁奖机构或主办单位为江苏省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

  (二)科技创新类

  1。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竞赛中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颁奖机构或主办单位为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学、省级科技中心或中央电化教育馆等。

  2。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奖励。

  3。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或全国性数学建模大赛等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

  4。对所报考专业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立志于从事相关工作的考生,高中阶段曾进行过研究性学习且具有相应的创新性成果,须提供详尽的支撑材料,并同意所提供材料完全公开。

  (三)英语能力类

  雅思分数6.0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同时具有较好的理工科基础。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和形式审核

  考生于2018年3月28日至4月4日间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材料,请务必确保上传的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学科特长证明材料以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表等)已按要求盖章、签名,以彩色图片形式上传,内容清晰易读,否则后果自负。各项签字均须为本人签名;考生本人需在申请表和获奖证书等所有报名材料上签名,不得由家长或其他人代替签名,否则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

  首次“确认志愿”操作需在2018年4月4日14:00前完成,过时将无法提交;“审核状态”显示“材料待审核”表示志愿已填报完成,待学校审核。

  我校将对已确认志愿考生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可用性以及是否达到基本报名条件。符合要求者将被审核为“材料审核通过”状态;不符合要求者审核为“待补充材料”状态,2018年4月10日14:00前可进行唯一一次修改并再次“确认志愿”。形式审核结果以报名系统显示为准,不再另行公布及通知。

  (二)邮寄材料

  通过形式审核的考生须将按要求盖章、签名的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个人学科特长的材料复印件,于2018年4月12日前(以我校签收日为准)邮寄至我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收件人:招生办公室,电话:0516-83591555)。纸质材料的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显示的版本号一致;材料宜简洁明了,请勿邮寄与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没有直接关系的材料;材料按序装订,勿另加封面;请在信封注明“自主招生”,所有寄送材料不退还考生。为确保报名材料被顺利接收,建议采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邮寄。

  考生可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材料接收情况,“材料接收状态”显示“已接收”表示已收到邮寄材料,显示“未接收”、“未设置”表示未接收到材料或者寄达日期不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

  我校将组织学科专家审阅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主要考察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按照各省各类别报名生源情况由专家组确定具体通过初审比例,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自主招生计划的2倍。初审合格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于2018年5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二)办理考试手续

  初审合格考生于2018年5月15日至5月24日之间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根据提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报名考试费60元(依据苏价费〔2007〕423号),并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核、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交费或确认考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1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地点为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面试按照不同的类别以及学科特长对考生进行分组,由相关学科专家担任评委,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按照我校自主招生计划的1.4倍择优确定入围合格名单,其中各学科中考核成绩排名前20%者给予“优秀”评价。合格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自2018年6月22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四)确定拟录取专业(类)

  1。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拟录取专业(类)为其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2。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确定2个拟录取专业(类),拟录取第一专业(类)为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拟录取第二专业(类)由我校根据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和学科特长等因素在其填报的第二或第三专业志愿中确定。




  五、录取

  凡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自主招生的相关规定填报志愿报考我校。

  (一)录取办法

  1。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含)且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录取至公示的拟录取专业(类)。

  2。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且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的予以录取。录取专业(类):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的,录取至公示的第一专业(类),否则录取至公示的第二专业(类)。

  3。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分段划定分数线的浙江省,按以下规则录取:

  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一段线的录取至公示的拟录取专业(类)。

  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一段线以上10分(含)的予以录取。录取专业(类):高考投档分达到一段线以上30分(含)的录取至公示的第一专业(类),否则录取至公示的第二专业(类)。

  (二)相关说明

  1。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对于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自主招生优惠分值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4。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

  5。自主招生录取名单自2018年7月31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六、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交通补贴

  对于全国83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县以下中学、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考生,以自主招生形式被我校录取,学校给予交通补贴,即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产生的户籍地至我校的往返路费,凭车票按照我校财务制度予以报销,考生须于2018年9月27日之前至招生办公室办理,逾期未办理视为自行放弃。

  七、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按照上述选拨程序和录取办法,规范操作,加强过程管理,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严防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主动做好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516-83590270)。

  八、附则

  (一)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校在审核中将对考生提供的研究性学术成果材料严格审查,包括且不限于论文查重、质量鉴定、真伪评估等,在考核环节还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针对性深度考核,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二)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四)我校不组织与自主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也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

  (五)招生网站:http://zs.cumt.edu.cn

  邮箱:zsb@cumt.edu.cn

  招生微信号:cumtzs

  (六)通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 邮编:221116

  单位名称: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

  (七)本简章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处,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我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学校设有研究生院。今年继续面向各省、市(自治区)招收保送生。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向所在学校提出保送申请,经同意后向我校推荐,我校不需另向有关中学下达推荐保送生计划。

  (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五)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六)根据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仅可向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七)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 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八)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的公安英烈子女。

  二、推荐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 报名时间

  2009年12月20日起至2010年1月15日止(当日24:00报名系统关闭)。

  (二) 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umt.edu.cn),点击首页“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页面,点击“用户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进入,即可填写、修改和打印报名登记表。

  2.寄送推荐报名材料

  (A)由报名系统生成的推荐报名登记表(统一使用A4纸),经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并要求有校长签名和加盖学校公章,附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与网上粘贴在报名表中的照片同一底版);

  (B)考生撰写并手抄的保送生申请书;

  (C)考生高中三年学习成绩登计表(成绩册相关部份)复印件;

  (D)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寄送报名材料截止日期:2010年1月18日(以寄发地邮戳时间为准)

  三、考核与录取

  1.初审

  我校将对推荐保送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合格的(邮寄推荐报名材料缺少者按不合格对待)考生,通知其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文化课考试。(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于1月24日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2.文化课考试

  考试地点和时间:与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同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通知;

  考试科目:数学和英语(不含听力)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审查报名材料原件和交考试费

  在考生参加我校文化课考试前审查获奖证书原件,参加文化课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后当即退还)。

  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收取考生报名考试费每人120元。

  4.文化课考试合格名单公示

  经过我校保送生文化课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09年3月15日前在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进行公示。

  5.上报名单

  公示合格的保送生名单,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于4月10日前报送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备案。

  6.录取

  拟录取保送生必须参加所在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格检查达到合格标准。可以不参加高考,我校按照规定办妥录取审批手续后发给其入学通知书。

  四、其它说明

  1.招收保送生是普通高校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我校将按照选拔条件和规定办法,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录取。

  2.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3.校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电话:(0516)83590270

  4.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21116

  电话:(0516)83590143 (0516)83590154(兼传真)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网:http://zs.cumt.edu.cn

  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报名系统:点此进入

  二00九年十二月十日

  中国矿业大学2010年保送生登记表(样表).doc

2008年中国矿业大学体育特长生选拔测试方案:

  中国矿业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员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 200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员工作的通知》 ( 苏教考[ 2008 ] 14 号 ) 要求,我校继  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员。现特制定 2008 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者( 198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方可报名。

  1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 ( 从高中入学年度 9 月 1 日起至毕业年度 4 月 15 日止 ) 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 或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者。

  2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 ( 一级及以上运动员 ) 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我校将在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下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获准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招收项目

  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田径、游泳和网球五项。

  三、报名办法

  1. 考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 2008 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附本人 1 寸近照 2 张,身份证、学历证明、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省级 ( 含以上 ) 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等复印件,用特快专递寄至 ( 或者送至 )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 考生报名登记表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或者通过 zs.cumt.edu.cn 下载 )

  2. 报名地点: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3. 报名裁止时间: 2008 年 3 月 26 日。

  为方便考生查询,我校将于 4 月 1 日起在 zs.cumt.edu.cn 公布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四、体育专项测试安排

  凡报考我校 2008 年高水平运动队员的考生,除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水平测试以外,还必须参加所在省 ( 市、自治区 ) 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水平测试并达到相应标准 ( 所在省没有此项测试的除外 ) 。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田径、游泳项目的必须参加江苏省的联合测试,不需参加我校的体育专项测试。我校录取时以所在省 ( 市、自治区 ) 统一公布的相应名单为准。

  1. 测试报到时间: 2008 年 4 月 4 日

  2. 测试报到地点:中国矿业大学体育馆

  要求考生在参加测试报到时,向我校招生办公室交验所在省 ( 市、区 ) 招生部门核发的高水平运动员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省级 ( 含以上 ) 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等原件。交报名费 60 元。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中国矿业大学 2008 年高水平运动队员专项测试证”。

  3. 测试时间和地点:男子篮球、女子篮球 4 月 5 日 8 : 30 在中国矿业大学体育馆进行;田径 4 月 5 日 9 : 00 在中国矿业大学田径场进行;网球 4 月 5 日 10 : 00 在中国矿业大学网球场进行;游泳 4 月 5 日 19 : 00 在中国矿业大学游泳馆进行。

  未按时报到和测试点名未到者,视为放弃测试。

  我校将于 4 月 9 日前,将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于 4 月 15 日前报送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和教育部学生司备案。

  五、文化课考试

  1.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员报考资格的考生,必须按照教育部规定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 经本人申请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 ( 或以上 ) 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考试标准高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规定

  1. 经过我校招生办公室和所在省招生部门均公示后无异义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我校将予以择优录取。

  2. 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参加高考的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的 60% 以上者,我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队组队需要予以择优录取。该类考生录取数不得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 30% 。

  3. 参加我校组织文化课考试达到合格标准以上的考生,经所在省招生部门核准后,我校将予以择优录取。该类考生录取数不得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 20% 。

  七、加强领导和管理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持假证件的考生坚决不予报名和录取。对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和原件,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我校将按照规定派人报送生源所在省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材料,将通知选送单位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的举报。电话: (0516)83590270

  八、特别说明

  为实施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和平稳进行。 凡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标准的考生,必须在 6 月 30 日 17 : 00 以前,把所在省招生部门发给的文化课考试成绩通知单,经本人签名后用传真电话传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以便进行录取统计后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择优向有关省招生部门提出拟录取名单。凡超过规定时间未传送文化课考试成绩通知单者,视为文化课考试不合格。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 邮编: 221116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516)83590143

  传真电话: (0516)83590154

  网址: zs .cumt.edu.cn

  中国矿业大学体育学院电话: (0516)83591808

  网址: sport.cum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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