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江苏

重点学科 : 3 个

类别 : 综合

硕士点数 : 24 个

隶属 : 综合

博士点数 : 5 个

江南大学2019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方式择优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

江南大学。

二、学校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三、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招生计划

学校2019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学生5050人。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我校生源结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以下全部简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五、外语要求

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在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公共大学外语开设《大学英语》课程,不开设其他语种课程。

六、身体要求

学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规则

(一)调档比例。1. 顺序志愿省份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2. 平行志愿省份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5%;对生源充足的省份,适当增加调档比例,同时对志愿服从的考生不退档。

(二)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符合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三)对于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投档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四)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学校专业(类)确定的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专业(类)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五)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六)进档考生中,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上海市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参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排序规则执行。

(七)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有绘画基础。

(八)护理学专业招收女生和填报护理学专业志愿的男生。

(九)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华侨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生等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省级招办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等情况。

(十一)对江苏省考生还执行以下规定:

1.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必测科目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要求。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高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2. 对于进档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等级A+A+、A+A、AA、A+B+、A+B、AB+、AB、B+B+、B+B、BB进行排序。

3. 其他要求按照江苏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大类招生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各专业类的分流工作在第一学年完成,且在学生入学当年经学校批准并正式公布的专业类所含的专业范围内进行,相关专业学生从第二学年开始进入分流后专业学习。

九、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收费标准

按照苏价费〔2002〕369号、苏价费〔2005〕210号、苏价费〔2007〕270号、苏价费〔2008〕274号、苏价费〔2014〕136号和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执行。

(一)本科学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文科类专业为1400元,工科类江苏省优势学科专业为2580元,其他工科类专业为2000元,理科类江苏省优势学科专业为2250元,其他理科类专业为1700元,艺术类江苏省优势学科专业为368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为3000元,医学类专业为3000元,医学类的临床医学专业为2480元;学分学费为100元/学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内学费为26400元/生·学年,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协议执行(我校不再另行收取学费)。

(二)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1200元/生·学年、1500元/生·学年(视不同住宿条件而定)。

十一、资助政策

我校承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积极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疾病补助、发展型资助等多元资助手段,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让每一位受助学生都同样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十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有关条例颁发江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满足规定条件后还可获得外方学校相应证书。

十三、信息公开

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

十四、组织管理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推进民主管理与监督,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招生委员会下设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本科招生具体事项。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十五、社会监督

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察,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510-85913557

十六、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0510-85915666、66618590

(二)电子邮箱:zhshb@jiangnan.edu.cn

(三)传真:0510-85913570

(四)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江南大学官网:http://www.jiangnan.edu.cn

十七、本章程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http://zs.jiangnan.edu.cn/infos.asp?classid=4

  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赢得了“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的广泛赞誉。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争创世界一流大学,2018年我校继续组织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着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东南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理科高中毕业生。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优先考虑):

  条件1、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获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名单公示”《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依据)。

  条件2、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含)及以上。

  条件3、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成绩优秀及在相关学科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即不超过2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公示人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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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名时仅需选择招生大类,确认考试时选择报考具体专业(类),未来网络类和智能制造类无需选择。2018年招生专业如有调整以新专业为准。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5日00:00至2018年4月5日24:00。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5)其他体现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18年4月9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并通过EMS寄送至我校。

  五、选拔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名单。

  2、名单公示: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8年4月底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确认考试:2018年5月2日至10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并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4、测试:测试形式分为A类和B类。A类重点考察学生从事研究的能力和素养,测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B类:重点考察学生的数理思维和探究能力,测试形式为上机考试。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A类测试时间:2018年6月14日

  A类测试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B类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

  B类测试地点:初审结束后考生就近选择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的自主招生考点。

  具体测试方案6月初详见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告。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资格确定: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和各招生专业(类)公示人数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并给予最终优惠等级。

  2、优惠政策: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其他招生专业(类)优惠等级分为四等。

  一等: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二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三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1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四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3、结果公示: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6月22日前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

  4、志愿填报: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5、高考录取: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学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优惠政策按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参考线上30分、50分和70分对应四个等级执行;上海市优惠政策按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参考线上10分、30分和50分对应四个等级执行。

  6、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物理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生源地为浙江和上海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必须与入选专业要求相匹配。

  七、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八、其他

  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5-52090126。

  2、考生及中学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8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重要日程

  2018年3月25日-4月5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8年4月9日,报名材料签收截止。

  2018年4月30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8年5月2日至10日,考生确认考试,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2018年6月10日,B类测试(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2018年6月14日左右,A类测试(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2018年6月22日,公布测试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十、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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