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天津

重点学科 : 0 个

类别 : 财经

硕士点数 : 0 个

隶属 : 财经

博士点数 : 0 个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788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具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办学声誉和社会影响,是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政府共建的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服务外包培训基地。迄今,已累计为国家培养出近13万名优秀毕业生,每年为社会培训各类专业人才近万人。

  学院现有三个独立校区:海河教育园新校区、六纬路校区和珠江道校区,分别承办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和各类教育培训。目前,高职在校生8000人,中职在校生600余人,成人在校生3000人。

  学校设有应用外语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物流学 院、会计学院、服务外包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共开设36个专业。其中,国际贸易实务、会计、商务英语、市场营销、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经纪与代理、税务等 示范性专业,分别得到国家和市财政专项支持。经过多年专业调整与建设,初步形成了以服务外贸、外经、外语、外包、电子商务以及商贸流通等服务业、具有鲜明 应用文科特色的专业布局。

  随着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学院在继承过去办学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坚持特色办学、内涵发展、创新驱动,走在了全市高等职业教育的前列。

  1、厚重的历史沿革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由原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与原天津市财贸管 理干部学院整合后建立的,是天津市“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前身是天津市外贸中等专业学校,始建于上世纪 60年代初期,曾经隶属于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则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

  2、一流的教育设施

  海河教育园新校区占地70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图文信息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报告厅等教育教学设施;建有标准化学生公寓、外国专家公寓、教工餐厅、学生餐厅、商业街等生活服务设施。校园整体格局清新亮丽,环境优美。

  3、先进的信息系统

  建有设备先进、功能强大的信息化系统。核心交换机采用10万兆虚拟化交换机。实现万兆互联、有线无线双网全覆盖、多校区信息联动、异地容灾备份。拥有公共数据平台、共享资源平台、统一通讯平台、身份管理平台和网络监控运维平台等。

  4、雄厚的教师队伍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60余人。其中,一线专任教师中70%拥有博士、硕士学位;40%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50%具备双师素质。目前,拥有1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5项市级教学成果,2门国家级和8门市级精品课程或资源共享课程。

  5、丰硕的大赛成果

  多年来,学院把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作为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在近年来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上屡创佳绩。多次蝉联全国实用英语口语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报关大赛一等奖、全国商科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全国市场营销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

  6、专业的实习实训

  学院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特色,把学生实习实训摆在专业建设的突出位置。先后与企业共建了40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30多个订单班。

  7、多彩的大学生活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和职业素质培养,把多种教育内容融于学生 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开办了大学生业余党校,组建了40多个学生社团和3000多人的志愿服务者队伍,创建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每年一届的运动会、 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为学生提供了发展个人兴趣爱好的舞台。

  8、广泛的国际交流

  多年来,学院分别与澳大利亚、英国、美国、丹麦、韩国、乌克兰、加拿大等国家的有关院校建立了友好交流合作关系,定期互派师生开展教学互访、研修交流、汉语培训、教育合作等活动。

  9、特色的创业就业

  学校坚持以学生就业成才为导向,创建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中 心、建成了1700平方米弘商众创空间,并获得天津市高校众创空间首批认证;每年举办一届创新创业大赛,开设了就业指导课程和创业实训课程;定期为毕业生 举办就业招聘活动等。近三年,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了95%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90%以上。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设有高职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设纪检监察室,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 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 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 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高考报考指南。

  第八条:高职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 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500元/生。年-14500元/生。年;住宿费: 800元/生。年、1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6年新生 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 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 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 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 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 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我校2017年在浙江招生专业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 准。

  第十二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考生参考第十四条)。江苏省规定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

  第十四条: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 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 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 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的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 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应用韩语、应用日语、应用法语、应用德语专业第二外语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七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6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学校依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二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59655427、59655460、 59655461、59655462、59655463、59655424 传真:(022)59655424 邮编:300350

  咨询地点: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QQ群号:295142103

  网址:www.tcc1955.edu.cn

  电子邮箱:tifert_zhaosheng@126.com

  公交路线:220路 复兴门地铁站发车,到终点商务学院站下车即到

  行车路线:天津大道—津沽公路—文慧北路—右拐雅观路—右拐谨慧路

  微信公共号: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新浪微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新浪微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

http://zhaojiu.tcc1955.edu.cn/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2016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6年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2016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系天津市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适合高职院校培养需要、适合学生成才发展的选拔模式,推进高 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的重要改革举措。其原则是坚持德智体 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已被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天津市2016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学校概况

  一、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具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办学声誉和社会影响,是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政府共建的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服务外包培训基地。迄今,已累计为国家培养出近13万名优秀毕业生,每年为社会培训各类专业人才近万人。

  学院现有三个独立校区:海河教育园新校区、六纬路校区和珠江道校区,分别承办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和各类教育培训。目前,高职在校生近8000人,中职在校生600余人,成人在校生4000人。

  学校设有应用外语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物流学院、会计学院、服务外包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共开设36个专业。其中,国际贸易实 务、会计、商务英语、市场营销、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经纪与代理、税务等示范性专业,分别得到国家和市财政专项支持。经过多年专业调整与建设,初步形成了 以服务外贸、外经、外语、外包、电子商务以及商贸流通等服务业、具有鲜明应用文科特色的专业布局。

  随着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学院在继承过去办学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坚持特色办学、内涵发展、创新驱动,走在了全市高等职业教育的前列。

  1、厚重的历史沿革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由原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与原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整合后建立的,是天津市“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示范性高等职业院 校。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前身是天津市外贸中等专业学校,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初期,曾经隶属于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则始建于 上世纪50年代。

  2、一流的教育设施

  海河教育园新校区占地70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图文信息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报告厅等教育教学设施;建有标准化学生公寓、外国专家公寓、教工餐厅、学生餐厅、商业街等生活服务设施。校园整体格局清新亮丽,环境优美。

  3、先进的信息系统

  建有设备先进、功能强大的信息化系统。核心交换机采用10万兆虚拟化交换机。实现万兆互联、有线无线双网全覆盖、多校区信息联动、异地容灾备份。拥有公共数据平台、共享资源平台、统一通讯平台、身份管理平台和网络监控运维平台等。

  4、雄厚的教师队伍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60余人。其中,一线专任教师中70%拥有博士、硕士学位;40%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50%具备双师素质。目前,拥有1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5项市级教学成果,2门国家级和8门市级精品课程或资源共享课程。

  5、丰硕的大赛成果

  多年来,学院把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作为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在近年来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上屡创佳绩。多次蝉联全国实用英语口语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报关大赛一等奖、全国商科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全国市场营销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

  6、专业的实习实训

  学院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特色,把学生实习实训摆在专业建设的突出位置。先后与企业共建了40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30多个订单班。

  7、多彩的大学生活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和职业素质培养,把多种教育内容融于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开办了大学生业余党校,组建了40多个学生社团和3000多 人的志愿服务者队伍,创建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每年一届的运动会、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为学生提供了发展个人兴趣爱好的舞台。

  8、广泛的国际交流

  多年来,学院分别与澳大利亚、英国、美国、丹麦、韩国、乌克兰、加拿大等国家的有关院校建立了友好交流合作关系,定期互派师生开展教学互访、研修交流、汉语培训、教育合作等活动。

  9、特色的创业就业

  学校坚持以学生就业成才为导向,创建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建成了1700平方米弘商众创空间,并获得天津市高校众创空间首批认证;每年举 办一届创新创业大赛,开设了就业指导课程和创业实训课程;定期为毕业生举办就业招聘活动等。近三年,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了95%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 在90%以上。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

  第五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针对自主招生优选十个学校骨干专业并制定2016年分专业自主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2016年天津市高职自主招生计划》。

  商务英语专业

  [主修课程]商务英语视听说、国际贸易实务、涉外旅游实务、商务英语翻译与写作、商务英语、商务英语函电、商务谈判英语口语、货运代理实务、进出口单证实务、外贸综合操作、旅游综合英语、导游英语、酒店英语、会展英语、公共交通英语等专业核心课程。[就业岗位]商务助理、商务文员、涉外导游、大型会展策划和服务人员、涉外酒店管理和服务人员等涉外旅游企业管理与技术岗位。

  国际贸易实务专业

  [主修课程]国际贸易、经济学基础、国际商法、港口与航线、国际市场开发实务、进出口贸易实务、业务磋商与谈判、报关与报检实务、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跨境电子商务、外贸跟单实务、进出口单证实务、外贸谈判口语、商务英语函电、进出口业务流程综合实训等。

  [就业岗位]服务于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和天津自贸区建设,为外贸公司、出口型企业等外贸、外经、外资领域培养能够从事海外客户开发与维护、外贸单证审验制作、跟单业务操作、进出口核算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商务经纪与代理专业

  [主修课程]经济学基础、商务经纪与代理实务、国际企业管理、合同法、商务礼仪、进出口贸易实务、国际船舶代理实务、国际货运代理实务、海运港口与航线、海运租船实务、国际航运物流成本核算、报关与报检实务、国际航运物流、房地产经纪代理实务等。

  [就业岗位]面向国际贸易企业、外轮代理企业、国际物流企业、房地产企业及天津港集团从事进出口业务代理、外轮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关务代理、房地产代理等经济管理和业务工作。

  物流管理专业

  [主修课程]物流管理基础、仓储管理实务、采购管理实务、配送实务、物流服务营销、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技术、物流系统规划、物流地理、物流企业文化、电子商务、快递实务、运输操作实务、国际货运与代理实务、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报检实务、物流综合案例等。[就业岗位]国际物流公司、大型储运公司、物流中心、配送中心、港口以及其他工商企业中从事物流信息管理、物联网信息、物流营销、采购管理、货运代理、供应链管理等岗位。

  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

  [主修课程]报关实务、国际货运代理实务、商品归类实务、进出口税费实务、保税实务、进出口操作实务、出入境报检操作实务、报关专业英语、报关实务、商品检验检疫、报关与国际货运行业案例、国际贸易地理等。

  [就业岗位]报关行、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船务代理公司、进出口企业、加工贸易企业等的报关员、关务员、归类员等岗位。

  会计专业

  [主修课程]出纳操作实务、基础会计、应用统计、企业经济业务核算、成本核算与管理、税法、纳税实务、审计实务、外经贸会计实务、会计电算化、会计岗位综合实训等。

  [就业岗位]各类中小型企业的出纳、会计、统计、税务会计和审计助理等岗位。

  旅游管理专业

  [主修课程]旅游学概论、导游实务、旅游市场营销、导游英语、酒店英语、旅游资源规划、旅行社经营管理、现代饭店餐饮管理、旅游经济学、民俗旅游、计调实务、领队实务、会展旅游、服务礼仪与形体训练等。

  [就业岗位]主要从事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咨询公司、旅游电子商务企业、旅游规划策划机构、主题公园等旅游企业管理工作及会展旅游、休闲旅游相关行业的运营管理。

  电子商务专业

  [主修课程]电子商务应用、网络营销、数据化营销、网页设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图形图像处理、电子商务安全与法规、网上商城开发与应用、搜索引擎优化综合实训、ERP模拟综合实训、网店美工综合实训、电子商务综合实训等。

  软件技术(欧美软件外包方向)专业

  [主修课程]网页制作技术、c++编程技术、Oracle数据库技术、Java基础、Java高级编程技术、软件测试技术、软件外包项目实战等。

  [就业岗位]毕业生可在企事业单位担任应用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质量工程师、项目管理工程师、技术支持工程师、技术培训师、项目运行师等技术、管理类职位。

  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

  [主修课程]会展概论、会展策划与管理、会展服务与礼仪、会展政策与法规、会展营销、会展项目管理、会议策划与管理、会展布局与设计、会展文案写作、酒店管理概论、会展旅游、会展物流、会展多媒体技术、市场调查与预测、人力资源管理等。

  [就业岗位]从事会展(会议、展览、节事活动、场馆租赁、奖励旅游等)项目的市场调研、立项、招商、招展、运营管理方案的策划、项目的销售和现场组织管理及实施等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报考要求

  第六条:报名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七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1 月11 日至1 月15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 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八条: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月18-19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九条:2016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 应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长120分钟,成绩总分200分。考试时间为3月26日上午 8:00-10:00。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普通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共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十二条: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8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15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三条: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规则。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普 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即将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 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 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天津商务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学校开辟了“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积极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此外,品学兼 优的贫困大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减免当年学费的资助;按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为鼓励在校生努力学习,学校设立了校级三好学 生、校优秀干部及其他各类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59655460、59655461、59655462、

  59655463、59655427、59655424

  传真:(022)59655424

  咨询地点: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邮编:300170

  QQ群号:295142103

  网址:www.tifert.edu.cn

  电子邮箱:tifert_zhaosheng@126.com

  新浪、腾讯微博ID: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

  公交路线:220路 复兴门地铁站发车,到终点商务学院站下车即到

  行车路线:天津大道—津沽公路—文慧北路—右拐雅观路—右拐谨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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