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19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校名:海南大学
第三条 学校代码:10589
第四条 学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等多层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第五条 办学地址:海甸校区(校本部,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号)、城西校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4 号)、儋州校区(位于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
第六条 海南大学是于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07年入选国家“211工程”大学建设行列,2017年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成为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和法律顾问组成的海南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管理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本科招生工作由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0898-66837280)和举报邮箱(jiwei@hainu.edu.cn ),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专业、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国家民委贫困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海南省生源)。
学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份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订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办公布或到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bkzs.hainanu.edu.cn 查询。
第十条 学校安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预留计划投放到生源好的省份,普通文理科预留计划用于顺延录取超出100%投档比例且已经投档到我校的线上考生,或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增加计划到生源好的省份;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预留计划,根据各省录取时间、生源情况、出现同排名考生等情况,用于顺延录取投档到我校的合格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适当减少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投档分(不含生源省份排位小分)为准。
第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4个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70%以上(含70%)。其他专业录取时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
第十四条 除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类专业和软件工程(NIIT)专业要求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一般不超过120%,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六条 如果个别专业在征集志愿后仍就生源不足,则根据生源省份有关规定,将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好的省份录取。
第十七条 各专业录取规则:
(一)对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没有特别说明时,录取考生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高分考生优先满足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近或相同时,先遵从专业志愿,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因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为鼓励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园林、水产养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学、植物保护、园艺、林学类(林学、森林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等农科类专业,实行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另外,同一轮出档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情况下,若农科类专业未录满,优先录取填报有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然后才调剂其他没有相应农科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到农科类专业。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C,必测4C 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要求见江苏省招办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实行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该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上海、浙江2019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
(二)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软件工程(NIIT)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外,将调剂录取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将二本批次与一本批次合并为一个批次的省份,将在海甸或儋州两个校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或虽然服从专业调剂但剩余招生计划只有上述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和软件工程(NIIT)专业计划时,将予以退档。
(三)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要求报考考生具备一定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需测试绘画水平,测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
(四)外语类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俄语专业为零起点教学),要求考生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报考外语类专业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以各省规定为准,录取时参照生源省规定执行。
(五)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四个专业是双学位项目。四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校企合作办学的软件工程(NIIT)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有关降分规定,对有此专业志愿的考生,适当降分录取。
(六)学校有34个专业按13个大类招生录取(详见附件表中招生专业),学生入学后统一学习所录取专业类的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依专业类不同,一般在一年半到两年半内根据专业教学容量、学生志愿情况、学习成绩和人才需求等情况分流专业。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考生。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仅招收声乐的考生;音乐表演(各器乐方向)专业仅招收与相应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普通一本批次控制线的 70% 及以上。
(八)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休闲体育专业属于体育类专业,报考休闲体育专业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第十八条 学校招收篮球、排球、足球和田径等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又有招生计划的专业。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在学校报到截止之日前以书面报告及有关证明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请假,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二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符合我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原专业(专业大类)与申请转入专业(专业大类)必须在同一校区,海甸校区和儋州校区专业之间不能互转;录取到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软件工程(NIIT)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录取到国际旅游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到国际旅游学院以外的专业。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还颁发都柏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国际旅游学院的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符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还颁发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软件工程(NIIT)专业学生,修完NIIT嵌入式课程并考核合格者,还可以获得NIIT软件工程师(DNIIT)国际认证证书。
第二十四条 2019年招生专业、科类、录取批次、计划、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办学地点等信息见附件。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为学生提供资金支持;为新生入学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通过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方式解决学生经济困难问题。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不享受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章程、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资格、往年录取信息、当年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布、提供咨询和接受申诉。
学校网址:http://www. hainanu.edu.cn
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 http://bkzs.hainanu.edu.cn
办公电话:0898-66266469;传真:0898-66260171;
E-mail : zsjyc@ hainanu.edu.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邮编:570228)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海南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附件:海南大学2019 年招生专业、科类、录取批次、招生计划、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学院
招生专业
科类
录取批次
招生计划
学费
办学地点
(元/学年)
经济学院
经济统计学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经济学院
金融学
文理
一本
待定
4600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
一本
待定
4600
法学院
法学
文理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
人文传播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文史
一本
待定
41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新闻传播学类(传播学、广告学)
文史
一本
待定
4600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待定
6600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类(商务英语、英语)
文史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俄语
文史
一本
待定
4600
日语
文史
一本
待定
4600
理学院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
应用化学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生命科学与药学院
生物科学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
生物工程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药学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制药工程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生态与环境学院
生态学
理工
二本
待定
7150
儋州校区
环境科学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自动化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交通运输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
智能科学与技术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软件工程(NIIT)
理工
一本
待定
13600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学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
土木工程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工程管理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海洋工程与技术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
热带作物学院
生物技术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
农学
理工
一本
待定
4100
农业资源与环境
理工
一本
待定
4100
种子科学与工程
理工
二本
待定
7150
儋州校区
园艺学院
园艺
理工
一本
待定
4100
海甸校区
园艺(3+2)
理工
待定
4100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植物保护学院
植物保护
理工
一本
待定
4100
海甸校区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学
理工
一本
待定
4100
海甸校区
动物医学
理工
一本
待定
4100
林学院
园林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
风景园林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
理工
二本
待定
7150
儋州校区
林学类(林学、森林保护)
理工
二本
待定
7150
风景园林(园林工程技术方向)
理工
二本
待定
7150
海洋学院
海洋科学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
海洋资源与环境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水产养殖学
理工
一本
待定
4100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文理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物流管理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农林经济管理
文理
一本
待定
4600
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与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4+0)
文理
一本
待定
4600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关系学、土地资源管理)
文理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文理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一年级在城西校区)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理工
一本
待定
4600
会展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一本
待定
33000
海甸校区
音乐与舞蹈学院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待定
8800
海甸校区,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待定
8800
音乐表演(小提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待定
8800
音乐表演(单簧管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待定
8800
音乐表演(小号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待定
8800
音乐表演(长号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待定
8800
音乐表演(大提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待定
8800
音乐表演(古筝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待定
8800
音乐表演(低音提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待定
8800
音乐表演(二胡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待定
8800
音乐表演(圆号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待定
8800
音乐表演(扬琴方向)
艺术(文)
提前批
待定
8800
舞蹈编导
艺术(文)
提前批
待定
8800
美术与设计学院
绘画
艺术(文)
提前批
待定
8800
海甸校区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提前批
待定
8800
环境设计
艺术(文)
提前批
待定
88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文)
提前批
待定
8800
国际旅游学院
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一本
待定
60000
海甸校区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一本
待定
60000
行政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一本
待定
60000
体育部
休闲体育
文理
一本
待定
4600
海甸校区
应用科技学院
俄语(商务俄语方向)
文史
二本
待定
6820
儋州校区
行政管理(行政文秘方向)
文史
二本
待定
6820
会计学(涉外会计方向)
文理
二本
待定
6820
财务管理(企业理财方向)
文理
二本
待定
6820
审计学
文理
二本
待定
6820
电子商务
文理
二本
待定
6820
物联网工程
理工
二本
待定
7150
电子科学与技术
理工
二本
待定
7150
合计
待定
住宿费标准: 四人间学生公寓1200元/学年,六人间学生公寓800元/学年,普通宿舍600元/学年。2019年新生入学前若海南省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最新的收费标准。
http://www.hainu.edu.cn/STM/zhaosheng/SHTML_liebiao.asp@bbsid=1465.SHTML
海南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大学和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备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地处热带生态胜地海南省。
为了引进高水平运动员,面向全国有计划、有目标地做好招收运动员工作,我校将以集中测试的办法组织选拔高水平运动员,并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1号)的要求开展工作。
一、招生项目、地点及计划
1、招生项目:篮球、排球、田径
2、招生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主校区,位于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3、招生计划:各类运动项目面向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总计招生75人。各项目招生人数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和项目的需求决定。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田径项目的考生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篮球、排球的考生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作为主力队员获得省级(含)以上比赛前六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
2、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竞赛成绩须经考生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的认可。
3、对有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省(区、市)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获得通过。
4、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招生程序和录取办法
1、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从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页(http://zs.hainu.edu.cn/)下载报名表(报名时间为2009年2月18日-2月28日),填妥所列项目,于2月28日前将本人报名表、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及体育竞赛获奖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通过快件邮寄或传真到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体育部,邮编:570228,传真电话:0898-66260171;
2、学校审核有关材料后组织专项测试,并将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按规定报送生源省级招办,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招生信息网页集中公示。未通过学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或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3、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按照我校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少数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确有培养前途的合格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录取程序,文化课成绩可降至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
四、专项测试安排
1、报到时间:2月28日(星期六)
报到地点:海南大学体育部办公室
测试时间:3月1日上午8:30(星期日)
测试地点:海南大学第一运动场
测试项目:篮球、排球、田径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及体育竞赛获奖证明等原件参加测试。
3、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专项测试的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六、咨询方式
招生办:0898-66266469 (招生政策咨询)
网址:http://zs.hainu.edu.cn/
体育部:0898-66279235 (专项测试咨询)
网址:http://www.hainu.edu.cn/ti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