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重庆

重点学科 : 5 个

类别 : 综合

硕士点数 : 204 个

隶属 : 综合

博士点数 : 106 个

西南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章程》,为做好学校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有两个本科招生国标代码,分别是:西南大学10635,西南大学(荣昌校区)19635。

第三条 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坐落于缙云山麓、嘉陵江畔,占地8000余亩,校舍面积165万平方米,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校,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学校荣昌校区位于重庆市荣昌区。

第四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类、公费师范生、中外合作办学、保送生、自主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队和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五条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华侨学生资格的高校,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规定。

第六条 学校对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邮编:400715。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w.sw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传真:023—68250942,招生咨询邮箱:zs2006@swu.edu.cn。招生监督邮箱: zsksjd@swu.ed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就读地点

第十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定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2019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一本各批次(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规定批次)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10100名,招生专业103个。招生计划根据历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分配,并向中西部地区和重点高校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倾斜。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需求分配。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2019年学校共有31个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学习统一的基础课程后再根据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其中植物生产类新生,第一年由学校随机分配到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园林学院按大类统一学习,再分流到各专业及相应学院。

第十三条 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是学校多学科高水平特色校区,根据办学需要,在校区设置动物科学学院和商贸学院,共有12个招生专业(方向),按照5个大类进行招生: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含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水产类(含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类【含动物医学、动物医学(宠物医学方向)、动物药学、中兽医学】、动物生产类【含动物科学、动物科学(食品科学方向)、动物科学(大数据方向)】。学生进校后,可以在荣昌校区专业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专业转换。

第十四条 西南大学西塔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大学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塔斯马尼亚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包括生物技术、经济学、电子信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4个专业。学生进校后应当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西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括心理学、软件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植物科学与技术等5个专业,由西南大学分别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以及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合作举办。学生进校后应当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 2019年学校在重庆市、四川省对部分农科类专业继续实行单列代码招生,即在西南大学10635国标代码的本科第一批次设立单独招生代码,以“西南大学(农科类)”名称招生录取,专业包括:植物生产类(含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村区域发展)、动物科学拔尖人才创新实验班(含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含农业资源与环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学)。学生进校后,只能在该单独招生代码专业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专业转换。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的各类学生(保送生、体育单招、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港澳台侨、取得高水平运动队壹类合格资格的学生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八条 2019年学校艺术类各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校考。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学校录取时以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学校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艺术类招生计划,具体分省招生专业安排见学校201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组织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保送生招生、港澳台侨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考试。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有明确投档比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二十三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类别,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则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录取要求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类别,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第二十四条 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分数级差原则(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即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成绩,根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2/1/1/0/0”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等情况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先将进档的第一专业志愿安排结束后,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直到完成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六条 在专业录取时,对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江苏除外),学校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同分排序按照我校当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江苏考生填报我校选考科目须达到B+和B,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在同分条件下,选考科目等级高者优先。

第二十七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英语为主要授课语言,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药学(全英文创新实验班)以英语为专业课授课语言,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该科目满分的85%以上。

第二十八条 公费师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定向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其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填有我校此类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十条 体育教育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对该专业有明确的投档排序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按投档成绩排序,兼顾单项成绩和其他特长,择优录取;对该专业没有明确的排序投档规则或将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将按专业成绩排序,兼顾单项成绩和其他特长,择优录取。

第三十一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艺术类、保送生、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2019年有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三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执行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其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六条 公费师范生入学时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入学时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高水平运动队新生入学时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训练和比赛义务。

第七章 学费和资助

第三十五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3700—5500元/年,运动训练专业8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30000-4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专业45000元/年,少数民族预科3700元/年。公费师范生: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各项收费标准最终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三十八条 学校构建了完整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元化、全方位、全过程、服务型的混合奖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九年五月

http://bknzsw.swu.edu.cn/zsjh/

  [院校省份]重庆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4月7日

  [考试时间]2018年6月11日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为做好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共500名.根据学校实际,共有30个专业(类)分4个类别纳入自主招生,详见下表.

  表1 西南大学2018年本科自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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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招生省份说明:①全国除浙江、上海外的其他省份;②浙江;③上海.

  2.招生科类说明:涉及浙江、上海招生专业(类)的科类为综合改革.

  3.最终专业(类)名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4.各专业类别最终录取数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凡具备以下要求的学生可申请报考相应类别(详见表2)的专业: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 符合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

  (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之一的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此项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公示的赛事名称、名单、证书样式及印章为准.

  2. 获得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此项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公示的名单为准.

  3. 获得“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奖项.此项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公示的名单为准.

  4. 获得除上述1-3项所列赛事外的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大赛及机器人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此项中的赛事证书以省级及以上的专业学会和政府机关印章为准.

  5. 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文学作品,正式出版著作.刊物及出版社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公布为准.

  6. 获得发明专利证书(仅限法律状态中无转让记录的发明专利可报考),此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为准.

  7. 具有其他突出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证明材料.

  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相关申报材料均须为高中阶段取得,所有竞赛类奖项均要求在复赛或决赛中获得.除机器人竞赛和科技创新大赛外,其他材料均要求考生为独立完成人(作者)或第一完成人(作者).

  表2 西南大学2018年本科自主招生报考条件与专业类别对应表



  三、考生报名

  (一)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4月7日18:00.

  (二)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址:“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

  (三) 报考类别: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只能在可报考的专业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申请报考,在所选类别中至少填写五个专业志愿并确认好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时以此专业志愿及顺序为准),浙江省、上海市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下不足五个专业的须填报所有专业).

  (四) 体检要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身体状况和体检结论综合考虑,如录取时出现体检结论和所填报专业属于高校可不予录取的情况,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五) 材料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思想素质考核表,请考生和学校如实填写,凡情况不属实者一票否决(见附件,填写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请上传封面和内容页,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文学作品请上传刊物封面页、含作者姓名的目录页、所有正文页、含ISSN刊号页和文稿word版,出版著作请上传封面页、目录页、含ISBN书号页和文稿word版);

  4.报名申请表(系统中导出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字并加盖公章).

  提交材料相关要求:

  1. 考生本人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交复印件,考生须在每页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并由所在中学加盖学校公章;

  2. 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上述报名材料均要求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3. 请仔细阅读本简章及报名系统中的相关提示信息,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未按要求填写或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4. 因考生未按时上传材料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上传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导致影响资格审核结论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选拔与合格认定

  (一) 初审

  1.学校组织专家组,对体现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支撑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结合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全面审核,择优确定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于2018年4月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在考核环节中,学校专家组对获得考试资格考生所提交的论文、专利和作品等材料,将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2.经公示无异议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5日8:00-5月15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学校对交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费处理.

  (二) 考试安排

  1.准考证打印

  5月20-31日 考生请登录西南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管理平台(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在线打印准考证.

  2.现场报到

  时间:6月10日8:30-18:00

  地点: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

  须带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刊物、著作、证书等,只出示准考证打印页面所列的材料);

  (4)阳光高考平台上的报名申请表及学科特长相关材料原件一份(面试时展示给考官,现场报到无需出示,以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为主,校级奖励等一般性材料无需提供).

  考生现场报到时交验上述(1)-(3)项材料原件,审核通过者在准考证上盖章生效准予参加考试,材料不全或不实者取消考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验原件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现场报到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场,家长可代为报到,但须持所有材料原件.若有弄虚作假者,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3.考试

  笔试时间:6月11日19:00-2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6月11-12日;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和考生随机分组.考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和现场报到时的通知.

  (三) 考试内容及分值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总分300分,笔试150分,面试150分.

  1.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学科基础、数理逻辑、阅读写作、英语应用及问题解决等能力,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分专业类别进行.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类别,由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四) 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6月20日左右访问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信息查询>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

  (五) 合格认定及优惠政策

  学校分自主招生专业类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合格考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各专业类别计划数的1.5倍.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其中A 类占合格考生的40%,B类占合格考生的60%)享受各专业类别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详见下表.



  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2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资格.

  五、录取办法

  (一) 录取条件

  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学校予以录取.

  1. 合格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相应优惠类别的成绩要求.

  2. 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必须填报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合格资格公示专业一致的专业(专业志愿顺序也须一致),且体检结论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该专业的相关要求.

  3. 浙江省、上海市合格考生报考我校,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 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二) 专业安排

  A类合格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学校确保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合格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学校确保录取到所报考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学校将分考生合格类别(先A类后B类),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投档成绩、自主招生考试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发现有冒名顶替、资格造假或考试替考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其生源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机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运行与监督

  (一)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专家委员会指导实施,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监督.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 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对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原则、考试资格名单、考试安排、考试成绩、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咨询与申诉渠道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布或公示.

  (三) 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考试.考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在学校纪委办监察处的监督下抽签随机确定,专家组每个面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

  (四)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五)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资格名单、考试通知、成绩查询、合格名单及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367777

  监督邮箱:zsksjd@swu.edu.cn

  传真:023-68250942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需要,2010年我校继续从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保送生,择优选拔部分具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或综合素质高的创新型人才。为严格保送生招生管理,保证保送生招生质量,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1、招生范围及计划: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招生计划:50人。

  2、招生专业:我校各普通类本科专业均可招收保送生。(将根据保送生专业志愿、高中阶段文化课成绩和特长学科,优先考虑录取到能发挥学生特长的专业。)

  二、保送生条件

  根据教育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具有保送生资格:

  (一)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二)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三)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四)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五)下列各地外国语中学(学校)推荐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排名前20%)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这些学校是: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厦门、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深圳、南昌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学校名单为准)。

  (六)获奖运动员。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

  三、报名与申请办法

  符合保送生条件的申请者必须登录“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在网上进行报名,认真填写并打印《西南大学2010年保送生申请表》(申请表粘贴1吋彩色免冠照片,由所在中学加盖照片骑缝章)。经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者在高中阶段所获各种奖励证书的复印件整理成册,同时要求提供近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表(县级以上医院),以特快专递方式一并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

  我校以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申请人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邮寄材料寄达状况。

  通信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招就处招生办公室(邮编:400715)。联系电话:023-68252513,68250940自动传真:023-68250942,68367775

  四、资格审查与测试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保送生人选。确定为拟录取保送生的人选,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具体程序为:

  1、学校招就处招生办公室对所有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来校参加测试考生的材料(证书)原件进行复核,并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0年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核实,确认其保送生资格。

  2、测试: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都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保送生测试。测试分两部分进行:(1)文化测试:时间3小时。文科:涵盖语文、英语、历史、地理、政治等相关知识;理科:涵盖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相关知识;获奖运动员:免文化测试。(2)学科专家组面试:时间30分钟。竞赛获奖学生参加相关学科知识和能力测试;外语学校学生参加外语水平和能力测试批;省级优秀学生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测试时间:2010年1月中下旬

  测试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现场报到时学生需要交两张一吋免冠照片。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将于12月28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bkzsw.swu.edu.cn)公布。

  3、学校招办在全面考核、择优认定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保送生人选,并根据其专业志愿、测试情况、高中阶段文化课成绩和特长学科,确定拟录取专业。

  4、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招办确定的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和专业进行审核。

  五、录取程序

  1、学校将确定的拟录取保送生名单通过“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2、我校在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录取审批表后将及时发放保送生的录取通知书。

  3、保送生所在中学将保送生档案材料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以便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六、招生监督与纪律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保送生招生工作全过程。

  2、保送生招生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申请人及其所在中学要本着对国家、对学校、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此项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对已被我校录取,后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保送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保送生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本办法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西南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是2005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西南师范大学 、原西南农业大学合并组建的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批准的培养高水平学生运动队的试点学校。为提高我校体育运动水平,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 、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推动学校体育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文件的精神,我校决定2009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足球、游泳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20名。 具体选拔名额将根据西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各项目的需要及考生的运动水平和文化课成绩,择优选拔后确定。

  三、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 22周岁者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9年2月1日至3月20日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学生登录“西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www.swu.edu.cn),点击“网上报名”导航条,报考类别选择“高水平运动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通过“打印预览”生成“西南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核对无误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粘帖1吋彩色免冠照片,由毕业中学(或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报名材料一)

  (2)准备其它报名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高中阶段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奖证书及秩序册的复印件。(报名材料二)

  (3)报名材料邮寄:将报名材料一、二整理成一册,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我校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400715)

  只进行网上报名未邮寄纸质报名材料的属无效报名,学校不予承认。学校对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

  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考生号,否则将不能录取。

  五、体育专项测试

  (一)经学校组织的专家考评组审核报名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体育专项测试。专项测试时须展示所有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等的原件,请考生注意携带。

  (二)专业测试报到及体检时间:

  2009年3月20日上午 报到(电子摄像,交验运动员等级证书、成绩证明、身份证等原件,领取准考证);

  2009年3月20日下午 经学校安排到学校医院参加体检。

  (三)专项测试报到地点:西南大学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四)专项测试时间及地点: 2007年3月21日 西南大学

  六、录取条件

  (一)同意与我校招生办公室签订报考协议,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二)体检合格。

  (三)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公示。

  (四)文化考核成绩合格。文化考核成绩合格标准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少数经我校专家考评组认定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60%,由我校报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录取。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经我校专家考评组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考评合格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核,被我校认定文化考核成绩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者,由本人申请、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七、录取办法

  按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规定予以录取。

  八、学校地址及联系办法

  学校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1号 邮编:400715

  咨询电话:

  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023-68252513 68250942

  西南大学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023-68253712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68252551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注:符合以下条件的优秀运动员(非足球和游泳专项)可与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其他相关招生事宜。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近三年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健将称号;

  (三)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四)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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