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四川

重点学科 : 4 个

类别 : 财经

硕士点数 : 79 个

隶属 : 财经

博士点数 : 56 个



西南财经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下设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2.拟定学校招生章程,报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4.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并向社会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相关信息;

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对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委会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内,按照教育部政策规定,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编制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将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因调档比例出现的超计划服从调剂进档考生录取。

第十条 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认可各省(区、市)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合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按照院校志愿顺序依序录取,即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如生源不足,则在生源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未完成招生来源计划,则在生源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综、外语成绩再次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理综、外语成绩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学校投放了两个或两个以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计划的省(区、市),填报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认可所有在该省(区、市)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相关要求和条件,可按录取规则调剂录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专业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十五条 部分省(区、市)录取规则:

1.学校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录取时,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2.学校对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时,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AB”,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B”,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学校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排序后按第十三条规定安排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开设的双语实验班、计算机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统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第十七条 学校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及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照学校制定的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类招生录取过程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四川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关怀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保障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对于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有关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b.swufe.edu.cn/,咨询电话:(028)87092355,87092899,87092900,传真: (028)87092912。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8)87092833。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http://edu.sina.com.cn/gaokao/

  西南财经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考生可在2018年3月23日-4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

  [院校类型]财经

  [院校省份]四川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4月10日

  [考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

  [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确定入选资格考生220人,具体专业及人数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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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和浙江考生须选择与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的专业报考,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西南财经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在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政治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我校相关学科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报名:

  (一)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

  (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三)高中阶段获得“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四)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3日起至4月10日.

  (二)报名程序

  申请者按照如下流程报名:

  1.注册登录:请考生实名注册后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2.填报志愿:请考生按要求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3.确认志愿: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志愿,逾期未确认则报名无效.

  4.下载打印:请考生下载打印《西南财经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

  5.扫描上传:请考生将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的《西南财经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扫描后,上传到报名平台,志愿状态显示为“待审核”时,报名完成.

  (三)报名相关要求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材料上所有要求本人签字的地方均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如果是家长或其他人代替签名的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核考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

  2.考生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自主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空缺名额不递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3.上传的申请表编号与报名平台中的编号一致.

  4.上传材料应是清晰完整的扫描件,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缺少材料或材料漏签字、漏盖章者,视为无效.

  5.考生确认志愿后若要修改申请材料,请自行取消志愿重新报名,取消志愿后相应的申请表将作废,考生须重新下载打印最新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不能再作任何修改.

  6.我校自主招生初审以报名平台内上传的申请材料为准,不接收纸质材料.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4月30日前公示,考生可登陆报名平台查询.

  (二)网上确认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8年5月11日至5月20日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逾期未确认则视为自愿放弃自主招生考试资格.

  (三)交费

  确认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要求,每人交纳130元考试费,交费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18年6月1日至6月9日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1寸个人免冠彩色近照,由所在中学在照片处加盖骑缝章.

  (五)现场确认

  参加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须于2018年6月9日(14:00-20:00)、10日(9:00-17:00测试间隙)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者自主招生测试成绩无效.

  (六)测试

  1.测试方式和内容:

  (1)笔试:1门(含数学、阅读、英语、财经素养等内容),均为选择题,采用机读卡答题.

  (2)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

  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

  3.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10日.

  (2)地点:西南财经大学.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七)确定入选资格

  1.我校自主招生确定入选资格不分文理,学校根据入选资格计划数的125%划定最低综合成绩控制线.

  2.在最低综合成绩控制线上的考生,根据其在自主招生报名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入选资格计划数,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是指:

  各专业优先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一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二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二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三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二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以此类推.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再次排序.

  3.如考生填报的六个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即被淘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再录取.

  4.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6月22日前按相关要求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录取条件

  (一)入选资格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二)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本科批次合并划线,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B;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经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且符合我校相关录取要求,即按确定入选资格的专业录取.

  六、组织与监督

  (一)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并由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监督.

  (二)学校建立自主招生申诉、举报机制,加强招生监督,受理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8)87092833(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三)从严查处违规行为.自主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八、声明

  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代理自主招生事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 87092355、87092897、87092898、87092899、87092900、87099171(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咨询地址:四川成都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12办公室.

  有关专业介绍等相关信息请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b.swufe.edu.cn/.

  本简章由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财经大学

  2018年3月

  附件《西南财经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在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保送生招生工作,全面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相关要求,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生资格,经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并按照我校规定的申请办法提交有关材料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申请者按照如下流程报名:

  (一)登陆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b.swufe.edu.cn)“网上报名系统”(http://yx.swufe.edu.cn/zsxt/),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西南财经大学保送生申请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附上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 复印件、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按照以下要求返回我校。

  请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以特快专递(EMS,请不要以其它方式邮寄)的方式寄至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办公室,截止日期 2009年 12月20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收件地址:四川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学工部招生办公室;邮编:611130;咨询电话(传真):028-87092355。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考核录取

  (一)初审学校将组织相关老师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初审合格者名单。

  (二)打印准考证通过初审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要求贴本人照片后,由所在中学在照片处盖骑缝章。参加测试时必须带上此准考证,否则不能参考考试。考试结束后准考证上交学校,存档备查。

  (三)测试1、测试方式:学生来我校接受笔试和面试

  2、测试内容:

  (1)、笔试:主要包含数学、英语、写作和综合素质评价

  (2)、面试 注: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财经基础、社会常识、时事政治、科技常识、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等相关知识

  3、测试时间: 待定,将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时请各位考生带上准考证(需贴照片,所在中学盖骑缝章),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2)按收费许可证川价费[2007]98号文件,学校向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80元/人。

  (四)确定拟录取名单

  测试合格后,根据测试结果初步确定保送生人选名单,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最后确定保送生预录人选名单。

  (五)复审

  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预录人选的保送资格,未在公布名单内的学生,我校不予录取。

  (六)录取

  复审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七)专业确定

  综合考察学生获奖情况、高中期间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等情况,结合我校测试成绩及学生专业志愿确定学生的专业。我校在尊重保送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可根据学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对报送生录取专业作适当调整。

  四、监督机制

  (一)为确保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学生进行全面审核和对保送生选拔过程进行监督。

  (二)保送生预录人选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五、本实施办法由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 87092355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2009-11-10  

西南财经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了丰富我校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和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条件

  四川省、重庆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八省(市)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优秀的高中毕业生,且在高中阶段取得艺术专业全国(省)业余考级最高水平证书的学生。

  包括以下艺术种类:西洋乐、民乐、声乐、舞蹈、主持、书画(今年不招收钢琴类特长生)

  二、报名办法

  申请者按照如下流程报名:

  (一)登陆“西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zb.swufe.edu.cn)使用“网上报名系统”(yx.swufe.edu.cn/zsxt/)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

  (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申请表(艺术特长生组)》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附上获奖或考级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照以下要求返回我校。

  请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以特快专递(EMS,请不要以其它方式邮寄)的方式寄至西南财经大学校团委,截止日期2008年 12月20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竹园二楼;邮编:611130;咨询电话(传真):028-87092098。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艺术特长生组)”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选拔程序

  (一)初审

  学校将组织相关老师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结合学校艺术团建设及各艺术类别的实际需要,确定参加测试考生名单。我校将于12月25日左右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参加测试考生名单。

  (二)抽签

  确定参加测试的考生,于测试前一天下午4点到我校光华校区光华会堂前空地抽签决定测试顺序。

  书画类考生统一考试,不参加抽签。

  (三)专项测试

  1、测试方式:学生来我校接受艺术专项测试 ,具体方式见附件

  2、测试时间: 2009年1月10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上午8点开始,按抽签顺序到考场候考。

  注意事项:(1)参加测试时请各位考生带上身份证原件备查。

  (2)按收费许可证川价费[2007]98号文件,学校向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80元/人。

  (四)确定入选资格

  学校将根据测试结果拟定预选名单,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形成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组)预录取名单。

  学校有权根据最终测试情况,在不超过总计划数的情况下,调整各项目的招收人数。

  (五)公示

  入选我校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考生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平台、所在中学以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四、录取办法

  (一)高考志愿填报要求

  入选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入学统一考试,高考志愿须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填报我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将不予录取。

  入选考生应按照要求及时返回相关信息(如:高考成绩、高考志愿等)。非学校原因导致延误造成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录取条件

  入选考生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重点分数线)以上,体检合格,经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审核同意,我校将予以录取。

  (三)专业确定

  1、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其当地调档线的考生,我校可满足其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

  2、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重点分数线)以上,但低于我校在其当地调档线的考生,我校根据其高考志愿,高考成绩、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综合考虑,尽量满足其所填报专业志愿。

  五、监督机制

  (一)申请人应严格遵循“诚信”原则如实提供个人各项材料和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申请人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所在中学接到入选名单后应在校内公示两周以上。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校拒绝接收该中学推荐材料三年。

  (三)我校将聘请省内专业艺术团体的专家和高校艺术专业教师组建我校艺术专项测试专家库,每年测试前由学校随机抽取组成当年测评考核小组。

  (四)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和相关新闻媒体对我校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五)学校招生监察领导小组全程参与选拔工作,一旦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六、本方案由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 87092098 87092751 87092355

  西南财经大学

  2008-10-30

  附件:

  西南财经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组)测试工作安排

  (一)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初定2009年1月10日左右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上午8:00开始

  地点: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光华会堂

  (二)测试内容

  1、器乐: 自备乐曲一至两首,视奏;

  2、声乐: 自备歌曲一至两首,视唱,练耳;

  3、舞蹈: 自备舞蹈一至两段,基本功,技巧,模仿;

  4、绘画:

  (1)、画种不限、内容不限、表现形式手法不拘。素描、水粉、水彩、线描、国画、艺术设计均可;题材内容自选;写实、装饰、抽象、写意、工笔、平面设计、立体创意均可;

  (2)、考生自备画纸、绘图工具。自备绘图纸(三八开)、国画纸(四尺生宣纸)、水彩纸(三八开)、清水、画板、画架;自带画笔、颜料、笔洗、削笔刀、铅笔、橡皮、绘图仪器;

  (3)、作画时间3小时以内。考试1小时后可申请去卫生间或换水等,返回时不得改变画面现有构图。

  5、书法:

  (1)自带笔、墨、纸、砚。

  (2)现场创作一副书法作品。内容健康、字体不限、字数不限但不宜太少;

  (3)创作时间2小时。

  (三)考场纪律

  1、严格按照网上抽签顺序进行考试。

  2、家长一律不得进入考室。

  3、遵守场内外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高考论坛 高考博客圈 高考贴吧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西南财经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了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开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和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招生原则

  按照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运动专项测试成绩、高考分数择优录取。

  二、管理体制

  1、由学生工作部(处)、体育教学研究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西南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

  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3、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咨询、报名、专项测试、签约及录取等具体工作。其中录取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报名、运动专项测试、签约等工作由体育部负责,一级运动员的文化课测试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6】1号)文件规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

  四、报名条件

  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招生政策和我校的招生规定,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需达到以下要求:

  1、高水平运动员应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综合能力等方面具有良好素质。

  2、在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证书且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在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

  五、名额确定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每年学校各运动队建设的实际需要,拟定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项目及计划人数,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测试结果拟定预选名单,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须与我校签定《西南财经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协议书》。

  3、学校有权根据最终测试和签约情况,在不超过总计划数的情况下,调整各项目间的招收人数。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在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和录取工作中执行“回避制度”,即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当年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及录取相关工作。

  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聘请体育界专家和体育专业教师组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专家库,每年测试前由学校按照相关程序随机抽取组成当年测评考核小组。

  七、录取条件

  1、与我校签订了《西南财经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协议书》的考生,在综合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和体育专项水平后,按不同档次的文化成绩要求进行录取。

  2、我校在尊重高水平运动员报考专业志愿的同时,有权根据学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对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专业作适当调整。

  3、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报名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报名、测试和录取资格。

  八、附则

  本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和体育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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