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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 类别 | 地区 | 录取规则 | 查看详情 |
南京大学 | 综合 | 江苏 | 三、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 | 查看详细 |
中国海洋大学 | 综合 | 山东 | 三、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要求 1.中国海洋大学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 | 查看详细 |
中山大学 | 综合 | 广东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实行平行志愿的 | 查看详细 |
大连海事大学 | 工科 | 辽宁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 | 查看详细 |
海南大学 | 综合 | 海南 |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 | 查看详细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工科 | 北京 |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 | 查看详细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工科 | 湖北 | 五、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照学校志愿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学校根据生源情 | 查看详细 |
天津科技大学 | 工科 | 天津 | 第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按照“德智体美全面 | 查看详细 |
南阳职业学院 | 综合 | 河南 |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 | 查看详细 |
温州医科大学 | 医药 | 浙江 |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 | 查看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