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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 类别 | 地区 | 录取规则 | 查看详情 |
兰州大学 | 综合 | 甘肃 | 九、录取原则: 1、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 | 查看详细 |
华中科技大学 | 工科 | 湖北 |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录取 | 查看详细 |
苏州大学 | 综合 | 江苏 |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录取。 2、我校认可生源所在 | 查看详细 |
郑州大学 | 综合 | 河南 | 南省二本分数线的80%,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查看详细 |
南昌大学 | 综合 | 江西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 | 查看详细 |
天津医科大学 | 医药 | 天津 |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 查看详细 |
承德医学院 | 医药 | 河北 | 承德医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有关细则规定如下: 1.承德医学院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批和专科 | 查看详细 |
山西医科大学 | 医药 | 山西 | 1. 录取原则: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德智体全面衡量 | 查看详细 |
长治医学院 | 医药 | 山西 |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五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六条投档比 | 查看详细 |
内蒙古医科大学 | 医药 | 内蒙古 |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内蒙古医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内蒙古 | 查看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