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不限
|
院校类别: |
不限
|
院校性质: |
不限
|
直接搜索: |
院校 | 类别 | 地区 | 录取规则 | 查看详情 |
天津医科大学 | 医药 | 天津 |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 查看详细 |
山西医科大学 | 医药 | 山西 | 1. 录取原则: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德智体全面衡量 | 查看详细 |
潍坊医学院 | 医药 | 山东 | 第十九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二十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 查看详细 |
滨州医学院 | 医药 | 山东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 | 查看详细 |
山东中医药大学 | 医药 | 山东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 | 查看详细 |
川北医学院 | 医药 | 四川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我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条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 | 查看详细 |
湖北科技学院 | 综合 | 湖北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档案比例(平行志愿省份)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5%以内,艺术、 | 查看详细 |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 医药 | 天津 |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查看详细 |
辽宁何氏医学院 | 医药 | 辽宁 |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以120%的比例调档,其中普通类专科(高职)批次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 | 查看详细 |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 医药 | 河南 | 录取批次的安排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达到本省第三批(或该省独立学院录取 | 查看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