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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 类别 | 地区 | 录取规则 | 查看详情 |
南开大学 | 综合 | 天津 |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南开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 | 查看详细 |
华东师范大学 | 师范 | 上海 | 四、录取原则 10、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 | 查看详细 |
中山大学 | 综合 | 广东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实行平行志愿的 | 查看详细 |
华南理工大学 | 工科 | 广东 | 二、录取规定 录取原则: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查看详细 |
东华大学 | 工科 | 上海 | 四、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 按我校公布的《东华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东华大 | 查看详细 |
郑州大学 | 综合 | 河南 | 南省二本分数线的80%,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查看详细 |
海南大学 | 综合 | 海南 |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 | 查看详细 |
四川农业大学 | 农业 | 四川 | ■□第五条:四川农业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凡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普通高 | 查看详细 |
北京农学院 | 农业 | 北京 | 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 | 查看详细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语言 | 北京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 | 查看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