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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 类别 | 地区 | 录取规则 | 查看详情 |
华东师范大学 | 师范 | 上海 | 四、录取原则 10、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 | 查看详细 |
天津体育学院 | 体育 | 天津 | 第九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 | 查看详细 |
绥化学院 | 综合 | 黑龙江 | 第十一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非师范类的外国语言文 | 查看详细 |
浙江师范大学 | 师范 | 浙江 | 七、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 | 查看详细 |
杭州师范大学 | 师范 | 浙江 |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2013年学校招收本科生4130人,面向全国24个省( | 查看详细 |
淮北师范大学 | 师范 | 安徽 | 录取规则及要求: 1、 依据国家教育部2014年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 | 查看详细 |
泉州师范学院 | 师范 | 福建 | 第六条 录取原则 招生工作始终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 查看详细 |
江西师范大学 | 师范 | 江西 | 五、录取原则: (一)总原则:对所有文史类、理工类投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实施专业级差录取(第一、 | 查看详细 |
滨州医学院 | 医药 | 山东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 | 查看详细 |
武汉体育学院 | 体育 | 湖北 | 第三章 录取规定 第五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 查看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