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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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四条 对于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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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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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的学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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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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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要求,切实贯彻落实“阳光工程”政策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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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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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录取原则。 (2)对进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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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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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原则 1.我校录取工作将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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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晓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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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平行院校志愿招生的省份(含江苏),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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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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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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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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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录取规则: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分文理科录取。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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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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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2、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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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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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不分科目,总体上对两门选测科目和四门必测科目的要求是:;专科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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