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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类别 地区 录取规则 查看详情
南京师范大学 师范 江苏 第二章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四条 对于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 查看详细
江苏师范大学 师范 江苏 1.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的学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 2 查看详细
淮阴师范学院 师范 江苏 7、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要求,切实贯彻落实“阳光工程”政策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查看详细
盐城师范学院 师范 江苏 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录取原则。 (2)对进档 查看详细
江苏理工学院 师范 江苏 四、录取原则 1.我校录取工作将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查看详细
南京晓庄学院 师范 江苏 实行平行院校志愿招生的省份(含江苏),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 查看详细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师范 江苏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 查看详细
泰州学院 师范 江苏 本科录取规则: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分文理科录取。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 查看详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师范 江苏 1、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2、普 查看详细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师范 江苏 1.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不分科目,总体上对两门选测科目和四门必测科目的要求是:;专科必须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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