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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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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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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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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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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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1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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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南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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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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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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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院选拔新生实行“学院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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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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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录取规则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4、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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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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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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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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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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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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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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