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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师范 江西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查看详细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 师范 江西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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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章师范学院 师范 江西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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