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院校类别:
院校性质:
不限
直接搜索:
院校 类别 地区 录取规则 查看详情
广东警官学院 政法 广东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 查看详细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政法 广东 八、录取规则  (一)录取批次  1、省内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A类及“3+技能证书”。  2、省外录 查看详细
图片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