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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 类别 | 地区 | 收费标准 | 查看详情 |
清华大学 | 综合 | 北京 | 十八条 清华大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招生规定通过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 查看详细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财经 | 北京 | 第二十一条 2014年学费为外国语言类本科生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其他专业本科生每学年5000元 | 查看详细 |
大连海洋大学 | 农业 | 辽宁 |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执行,详见各省 (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 | 查看详细 |
安徽工业大学 | 工科 | 安徽 | 1、学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最 | 查看详细 |
青岛农业大学 | 农业 | 山东 |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 | 查看详细 |
潍坊学院 | 综合 | 山东 |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13]1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文史类专业4000元/生/ | 查看详细 |
安徽新华学院 | 工科 | 安徽 | 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 | 查看详细 |
汉口学院 | 工科 | 湖北 |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批复执行 | 查看详细 |
齐鲁师范学院 | 综合 | 山东 |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费:文史类专业每生4000元 | 查看详细 |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 | 财经 | 甘肃 |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各项收费按照甘肃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 | 查看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