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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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 |
江苏 |
第十五条 普通本、专科专业学费参照江苏省2014年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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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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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 |
江苏 |
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及部、省收费标准。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学生进入硕士培养阶段后,享受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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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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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 |
江苏 |
费标准 培养费:普通本科 4600元/年,专科4140元/年,华方学院13000元/年; 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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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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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 |
江苏 |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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