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安徽

重点学科 : 0 个

类别 : 艺术

硕士点数 : 0 个

隶属 : 艺术

博士点数 : 0 个

  1.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录取时,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艺术(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时,文化课达线,专业课单考部分按专业考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省统考部分按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规定执行。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报考我院应用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按当年度生源情况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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