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此外,有传染病、残疾等考生不予录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贵省(区、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