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3)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4)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原则上按考生专业志愿并结合考试科目成绩进行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12、收费标准: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学费4800元/学年·生,装饰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专业学费5900元/年·生,其余专业学费5000元/学年·生;住宿费四人间1000元/年·生;六人间800元/年·生。
13、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全国5万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27%):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奖学金:甲等500元/学年、乙等300元/学年、丙等100元/学年;助学金:甲等1000元/学年、乙等800元/学年、丙等600元/学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完成学业,学院还实行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制度, 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