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规则
1、江苏省录取规则
(1)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测试,测试成绩D级不得超过三门。
(2)美术类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依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3)音乐类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的专业分排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4)摄影摄像技术、编导(影视编导)、主持与播音专业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应专业的考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且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的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体育类考生参加省体育统考成绩合格,女生身高1.60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70米及以上,且文化成绩达到体育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依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6)普通类专业今年实行文理分开计划、分开录取,我院所有普通类专业文理科皆有招生计划。考生只需符合必测科目4C,技术科目合格即可。
(7)我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外省录取规则
外省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执行各有关省(市)招办制定的艺术类考生录取政策。
(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成绩(或综合分)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专业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
(四)我院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五)考生体检标准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