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将采取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学院录取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省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下50分以内录取第一志愿填表报我院的考生。
1、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见我院2009年招生计划表
2、住宿费:按闽价服〔2007〕59号《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取600元—800元/学年。
3、、退费办法: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标准执行。
1、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特困生每人补助3000元/年,受助学生比例占在校生数5%;一般贫困生每人补助1500元/年,受助学生比例占在校生15%。
2、生源地贷款 依各省政策而定,福建生源每年每生最多可申请最高6000元的贷款。
3、国家奖学金 每年评定一次,每人每年8000元。
4、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年评定一次,每人每年5000元。
5、海峡慈善教育基金 目前基金总金额300万。
6 、创业基金 我院的投资方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海峡教育基金会学子创业基金,总额度为人民币100万元,采取无偿投资的形式对学生创业给予支持。
7、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人数比例为3%,奖金额为1200元;二等奖学金人数比例为7%,奖金额为800元;三等奖学金人数比例为10%,奖金为600元。
8、企业或个人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为“校企合作”用人单位或个人设立的,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9、勤工助学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中心及勤工助学社,支持家庭贫困、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岗位设置包括校内和校外两方面,原则上每小时酬金不低于8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