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加分、降分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4.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航空专业男身高限1.72 m 以上,女身高限1.62 m以上,裸眼视力4.5 以上,不招色弱、色盲者。
6.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7.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学习期间,品学兼优者,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家庭贫困者,可获得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年);“天山英才励志奖学金”(1000—3000元/年);“天山英才特别爱校奖”(100—500元/年)等奖助学金。
为保障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建有“贫困生资助中心”,专门为特困生设置各类“协管员”岗位,通过校内勤工俭学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