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的专业志愿;
(三)不设志愿和专业分数级差;
(四)网上录取过程中,学院可能会对部分能够进行通讯联络的进档考生征求意见,放弃志愿者作退档处理,依次补录其他考生。
(五)新生进校后在规定时间内可调换专业。
(六)对使用联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综合高考文化考试和联考两部分成绩后按一定比例投档。投档成绩:(文化成绩×40%+联考成绩×60%)×2,投档比例在1:1.5以内,然后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七)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