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教育部关于做好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教育部体检建议标准。
(3)、具体录取方式:
A:达到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志愿录取,从第一志愿的考生起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其他:
(1)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省政府、学院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审核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省政府、学院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