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河北

重点学科 : 0 个

类别 : 医药

硕士点数 : 4 个

隶属 : 医药

博士点数 : 0 个

承德医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有关细则规定如下:

1.承德医学院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批和专科批。

2.各专业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外,无加试课程;男女招生比例不限;学生在学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无外语口试,建议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3.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承德医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

4.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院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如有多个志愿则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结合招生实际情况可考虑服从调剂考生;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5.涉外护理专科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优异的考生。

6.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规定的考生的录取原则,将参照各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7.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9.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经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0.被我院本部护理或涉外护理两个专业录取的专科生学习一段时间后,经一定程序选拔后,可选派一批赴新加坡学习,获全额奖学金,毕业后新方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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