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教育部要求及相关省、市招办的规定,对学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2.学院在第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按总分、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专业计划满额在相近专业调配。
4.对加降分投挡后达到我校在该省(市、区)调档线的考生,录取时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招生政策执行。
5.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加试科目,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七条 我院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学费在5500-10000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00-1200元/年·生(最终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我院在校生可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还专为贫困学生设立了“资助贫困学生奖助学基金”,为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为新生报到开放“绿色通道”,为在校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