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承认教育部及各省确定的考生录取原则及相关政策。
3、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统一体检标准。
4、不设立分数级差,按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英语类和旅游类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及格以上,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加限制。
6、艺术、体育类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收费标准:
1、培养费:普通本科和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每年3500元,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学前教育(幼儿艺术方向)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非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
2、住宿费: 1、2、3、8号学生公寓每生每年800元,4、5、6、7、9号学生公寓每生每年500元。
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别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一整套有效的帮扶措施:
①、 我校实行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并存制度,学生除助学金外,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一等国家奖学金4000元/人.年,获奖面占学校总人数的5%。
②、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刻苦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为每生每月150元,获助面占学校总人数的25%。
③、 学校助学补贴:每生每人每月49元,获助面为学校总人数的100%。
④、 单项奖学金:科技优秀奖300元/人.年;社会工作优秀奖300元/人.年;文体优秀奖300元/人.年;突出贡献奖若干。
⑤、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补助金。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工作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一些简单的工作,学校支付给劳务性报酬,每生每月60-120元,勤工助学岗位按学校总人数的20%安置。多少年来我校没有一个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辍学。例如:李同学2005年获国家助学金每月150元,同时获学校助学补贴金每月49元,勤工助学补助金每月60元,三项合计月获补助259元,他在校期间的生活及学习费用完全能够自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