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学院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我院志愿,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对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学费标准: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学院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文、理各专业均为4000元/年
奖、贷学金:
学院设有奖学金、助学金,每年约有3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目前,我院已开展助学贷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