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2、美术类专业(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录取规则。(一)山东、江苏、山西、江西、福建、河北、甘肃、黑龙江、辽宁、广西等10省,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投档线且专业课成绩取得我校合格证,根据考生所填院校志愿,按综合分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综合分换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其中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综合分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二)安徽省美术类录取规则执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
3、如果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它特殊要求,则按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奖励与资助:
1、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总额每年近500万元,获奖比例达50%以上。
2、勤工助学:设有用于贫困生勤工助学活动专项基金。
3、特困生减免学费:按照一定程序和比例进行减免学费。
4、助学贷款:特困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和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各省学生也可按照本省的相关政策在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
5、“天安”奖学金:合肥天安集团公司出资100万元在我校设立“天安”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6、“恒生”奖学金:合肥恒生集团公司出资100万元在我校设立“恒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安徽财经大学助学专项资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出资200万元在我校设立助学基金,用于资助贫困生。
8、“昌荣”助学金:黄小虎先生出资160万元在我校设立“昌荣”助学金,用于资助贫困生。
9、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安徽省教育厅当年分配的指标评定、发放,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10、“兴皖育才”奖学金和“孙大光、张刚”助学金:按安徽省教育厅当年分配的指标评定、发放,每人每年2000元。
11、社会捐助:按当年实际捐助额及捐助者意图发放。
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审计学、统计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